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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同江市等13个县“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县”荣誉称号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2017-12-01 10:12:53

文件名称:关于授予同江市等13个县“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县”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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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7年,全省各地紧紧围绕迎庆党的十九大这一主题,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汇聚起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三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县(区)评估命名工作。经过考核评估,决定授予同江市、农垦总局八五一一农场、密山市、森工总局兴隆林业局、海林市、方正县、黑河市爱辉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集贤县、哈尔滨市道外区、鹤岗市工农区、勃利县、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共13个县(区)“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县”荣誉称号。

这些示范县(区)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实现了核心价值观的具象化、通俗化、大众化,成为人们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自觉行动。希望受表彰的示范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学习借鉴示范县(区)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实际行动彰显价值追求,让价值理念转化为价值风尚,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龙江篇章而努力奋斗!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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