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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全省第四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2018-03-05 07:56:53

文件名称:关于命名全省第四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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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7年,各地各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奉献社会,自觉践行雷锋精神,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表彰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先进集体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张永学等10个先进个人为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此次命名的第四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在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涵盖了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等基层单位,覆盖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

各地各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命名第四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使学雷锋活动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用雷锋精神的强大感召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凝聚起助推龙江全面振兴的强大正能量,向着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牡丹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佳木斯市中心血站

饶河县欣民社区

伊春市伊春区新欣社区

七台河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黑河市第二小学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林城社区

森工总局兴隆林业局富民社区

黑龙江大学志愿服务在医院项目团队

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张永学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太平大队民警

胡泊宇佳木斯市第二中学团委副书记、一级教师

刘红丽大庆市萨尔图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

李景波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乡长

李忠和双鸭山市李忠和中医诊所主任医师

张艳春鹤岗市兴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

桓羽锌黑河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纳税评估科副科长

刘慧慧明水县滨泉凤亭小学副校长、高级教师

郭炳莉省农垦总局291农场第二管理区政工干事

李永庆大庆油田消防支队杏南消防队战斗一班班长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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