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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局制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2018-03-23 14:20:27

文件名称:佳木斯教育局制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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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狠刹有偿补课不正之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市教育局决定从2018年3月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方案重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全市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并从中获利的;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的;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行为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指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品礼金的);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教师凡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教学活动的,不管是否从中获利,一律视为违规补课;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治理整体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首先要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中小学校要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次是深入学习,明确政策界定。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力度。最后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长和在职教师要签订《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面向社会公开,郑重向社会承诺自觉执行《承诺书》要求,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月16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提高社会监督意识通过听、看、问、访、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佳木斯教育局将在市级媒体上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邮箱,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同时开展集中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集中检查,狠抓反面典型,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杜绝各种形式,各种地点的补课行为。并且要严肃查处,一问三责。加大对有偿补课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从严从重,决不手软。

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整章建制阶段,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利用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教师、健全一套制度、促动一所学校”。将专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抵制有偿补课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对各校的考核,教育局将各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实施校领导包保教师制度,明确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任务要求及问责机制,以此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

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治理工作深度融入各项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有领导责任,也有具体工作责任,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处置上果断有力。保持治理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教育局将严抓不懈,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佳木斯教育的良好风气。(采编:郭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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