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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严明纪律规定廉洁过好“五一”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2018-04-28 16:00:41

文件名称:绥化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严明纪律规定廉洁过好“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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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五一”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市纪委监委正式发出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走亲访友、公款外出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收送节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到企业、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档消费。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早打招呼,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又要按照职责分工带好队伍、抓好落实,肩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88(0455)8386121;举报网站://www.shjjjcw.gov.cn;举报微信公众账号:绥化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采编: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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