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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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协调运作的良好局面。
规范主体,畅通对接渠道。在主体引入上坚持效果优先、不拘一格,广泛链接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纠纷化解。与市司法局牵头组建的医疗纠纷等24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对接;建立包括市仲裁委、医调委等53家调解组织在内的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和特邀调解员名册;适时发挥党团机构、社会团体、工会、妇联等组织机构的优势,形成以人民法院为轴心,多种组织共同参与调解的辐射状格局。
规范平台,整合调解资源。在平台建设上坚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初步建成“一窗五室”的工作格局。“一窗”,即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窗口,设专职诉调对接员,确保调解主体有序参与诉调对接工作。“五室”,即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分类辅导室、人民调解室、立案调解室、远程调解室及专家接谈室,负责与各类调解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沟通联络。
规范机制,实现科学运行。在机制建设上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推动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运行。建立诉前辅导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纠纷解决方法等方面的释明和辅导,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建立适度调解机制,避免拖延调解、违法调解、强迫调解等情况;建立律师参与机制,两级法院与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紧密协作,将法律服务与信访化解、司法救助有机结合,共同化解信访案件。
规范保障,实现持续发展。在工作保障上坚持脚踏实地、联系实际,充分调动各方参加调解的积极性,扎实推进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实施方案》《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化解民事纠纷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律师代理申请再审案件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对全市两级法院远程视频调解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互联互通,极大地方便了偏远县区群众参与调解和诉讼。(采编: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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