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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税务局通报5户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政府网 2018-07-13 15:27:08

文件名称:宁夏税务局通报5户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7月12日,记者从宁夏税务局“打骗打虚”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选定2017年中符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5户涉税“黑名单”企业进行曝光。它们是:

宁夏佳美诺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成文。经原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宁夏佳美诺绒业有限公司在2012年01月01日至2015年06月30日期间,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496万元。

宁夏观杨发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民。经原石嘴山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宁夏观杨发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8份,金额5388.23万元,税额916.00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70份,金额5533.86万元,税额916.00万元。

宁夏玉原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超卿。经原吴忠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宁夏玉原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28份,金额3913.17万元,税额665万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6份,金额3740.7万元,税额636万元。

宁夏鑫福星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伏昌。经原吴忠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宁夏鑫福星纺织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05月31日期间,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05份,金额1996万元,抵扣进项税额259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152份,金额1515万元,虚开销项税额257万元。

宁夏雪磊毛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占学。经原吴忠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宁夏雪磊毛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99份,金额4899万元,抵扣进项税额637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486份,金额4845万元,形成虚增销项税额824万元。

下一步,宁夏税务局将继续精准发力,加强与公检法及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升信息化作战能力和办案质效,为诚信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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