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吉林地方法规

吉林省政府关于“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政府网 2017-06-02 16:44:42

文件名称:吉林省政府关于“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吉政明电〔2016〕1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八一”期间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吉政明电〔2016〕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9周年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指示,以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拥军活动为载体,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和发展我省军政和谐、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两项纪念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进广大军民对党的信赖和感情,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奉献力量。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载体,宣传党领导人民军队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历程,宣传红军长征胜利伟大意义和宝贵经验,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作用,宣传老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和经济建设所做的突出贡献,宣传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社会氛围。要通过组织开展党史军史讲座、革命遗址瞻仰、双拥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等群众性教育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军民同心筑梦、携手前行的政治热情。

二、着眼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做好拥军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座谈交流、军地联谊等活动,主动了解驻军部队建设改革中需要地方支持的需求,研究制定帮助解决的措施办法,助推改革强军战略实施。要紧贴实战化训练需要,配合部队完成驻训、演习任务,周密制定各项保障方案计划,做好场地征用、交通保障、通信保障、技术支持和水电供应等工作。要积极发挥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为驻军社会化保障提供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以“双拥在基层”活动为抓手,主动关爱家境困难的退役军人、烈军属和部队官兵,积极提供就业扶持、物质资助、精神抚慰、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

三、推动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八一”前夕,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命名表彰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各地、各部门要以新一届双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推动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要切实加强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退役士兵培训、伤病残退役人员移交、义务兵家庭优待、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官兵家庭涉法维权等问题,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切实维护好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增进军政军民鱼水情谊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发动拥军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等社会力量,深入驻军基层部队和执行演习、训练、抢险救灾任务的一线部队看望慰问,激励官兵爱军精武、报国奉献。要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大力营造热爱功臣、学习功臣、服务功臣氛围,登门看望慰问老红军、老战士、老支前模范等群体,悉心了解住房、医疗、生活等优待措施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改进作风规定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要求,本着务实、俭朴、节约原则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