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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政府网 2017-06-15 09:50:33

文件名称:关于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

2017

年1

月15

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八次全会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完善经济运行调控措施,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密切跟踪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变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调度调控,不断强化政策支撑,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深入落实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在东北率先出台了我省《实施意见》。突出定向精准调控,明确29条稳增长措施。全力营造投资良好环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围绕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制定了《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实施意见》。全省经济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实现逐季提升。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GDP分别增长6.2%、6.7%和6.9%,预计全年增长6.9%。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年初计划,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在玉米临储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CPI累计上涨1.6%。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

在全国较早出台指导意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去产能方面,8月末完成了108万吨粗钢生产装置拆除任务,比全国规定时限提前3个月;煤炭去产能1643万吨,超出国家下达任务433万吨。去库存方面,降低了个人住房交易税负、购房贷款利率和房地产企业税负,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住建部将我省列为全国南北两个开展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省份之一,商品住房去库存完成三年任务的68%。去杠杆方面,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省共处置存量政府性债务430.2亿元,完成置换债623亿元。成立了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公司,救助吉煤集团、森工集团和昊融集团等3户目标企业脱困。降成本方面,省政府连续发布6期56项清费减负通告,涉及全省各行各业,为企业减轻负担262.5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税负56.6亿元。大力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交易电量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电价0.1227元。补短板方面,长春龙嘉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完成航站区航站楼主体结构,长春地铁1号线建成试运行,吉林至扎鲁特电力外送工程配套的向阳和长岭两个500千伏变电站开工建设,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了全省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等30个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长春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着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

农业经济稳步向好。粮食产量再创新高,总产达到743.4亿斤,稳居全国第4位。畜牧业健康发展,养殖效益看好,预计全年畜牧业产值增长6.3%。突出棚膜经济、人参、食用菌、林蛙等重点产业工程项目建设,狠抓政策、资金和措施落实,园艺特产业继续保持加快发展态势。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预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6.3%。传统产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汽车、食品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7.7%,较上年同期提高24.5和3.2个百分点,石化行业效益向好,新兴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医药、装备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9%和8.9%,装备制造业总量超过石化行业,跃居第三位,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7.7%左右。服务业攻坚成效显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筹备召开了全省8000人服务业发展攻坚大会。出台了支持服务业发展34条意见。在旅游、商贸、家政养老及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评选出“吉林省十大服务品牌”。32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达到4163户,吸纳就业57176人。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突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长春新区正式获批,为我省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平台支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了鼓励企业创新、增加研发投入等政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管理试点。加大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力度,省级以上各类双创平台达到1309个,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62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87个,大学生创业园107家。启动省级企业双创平台认定工作。

(四)全力扩大有效需求,增长动力更趋均衡

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精心组织筹划“三早”行动,4月份,19位省领导分兵15路,实地踏察了111个项目,全力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全省亿元以上项目同比增加236个,比去年同期增长11.4%。全力推进“五大工程”、“四大工程包”建设,共实施项目756个。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95.37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第五批、第六批签约项目78个、82.64亿元。建立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入库项目110个,总投资1444亿元。加大重大项目谋划力度,全省共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896个,转化实施项目584个,转化率为30.8%。预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努力保持消费需求平稳增长势头。在全省范围相继组织了“新春购物节”、“2016全省千企促销行动”等各类卓有成效的消费促进活动120余(场)次,累计实现销售额518亿元。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韩国进口商品直销中心”落户长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新增中国长春电子商务博览会、首届消费服务博览会等展会超过30项,全年举办会展活动174个,增长14%。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8%。外贸实现恢复性增长,增速达到3.8%。

(五)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东中西部协调发展

区域结构更加均衡。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继续滚动实施一批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全年投资超过2500亿元,增速达到10%。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全力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型高容量、大倍率动力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中试基地等“双十工程”重大项目落户中部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区滚动实施50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年度建设投资200亿元以上。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动长春、哈尔滨“两核”相向发展,与黑龙江省共同谋划设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建成廊体

94.2公里

。在长春等6个城市开展了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精心组织吉林市等7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梅河口市、敦化市、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珲春市敬信镇纳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8个重点城镇扩权试点镇所在县(市、区)都已制定了放权目录,向试点镇下放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加强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全省10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超百亿元,推动通化市二道江、临江市大湖等5个独立工矿区加快改造搬迁步伐,全年完成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16亿元。

(六)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基本完成脱钩,国有林区林场改革稳步实施。启动国家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加快“放管服”改革,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公布实施。推广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全面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由原来的35项减少到24项。依托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并联审批,全省已累计入国家平台库项目6172个。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制定印发《吉林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长满欧”班列纳入《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并实现稳定运营,珲春—扎鲁比诺港—釜山航线正式开通,珲春—扎鲁比诺港—束草航线恢复运营,珲春—扎鲁比诺港—日本新泻航线开辟。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与国家发改委签署了《关于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一汽集团、长客股份在境外等重点项目建设。举办了首届全球吉商大会,有近700亿元的项目签约落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赴荷兰、法国、德国开展系列经贸交流活动,成功举办台企“一会一活动”,预计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

(七)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战。出台了“1+N”系列政策。组织省市县3.5万名干部集中开展“回头看”,逐村逐户核实贫困人口。推动脱贫攻坚包保全覆盖,在书记、省长等35位省级领导带领下,省市县9.27万名党政干部进村入户。大力推进各类扶贫项目落地,启动实施1529户贫困户、316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全年超额完成30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十六个方面48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力度,城镇新增就业5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10.4%、25.5%。精心组织灾后重建。积极筹措灾后重建资金,推动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很好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推进大学区建设,2016年申报的15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检查验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17个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省文化活动中心、省美术馆、省近现代史展览馆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概念性方案设计。省博物院新馆全面试运行,省科技馆正式开馆。

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仍面临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企稳回升基础仍不巩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实体经济困难较多,部分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业持续向好比较艰难。二是结构性问题还很突出。产业“一柱擎天”问题仍有待实质性突破,新产业新业态对经济增长贡献还不够强,新旧动能转换仍需加快。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入低速增长,持续增收难度较大,保民生、保运转等支出仍呈刚性增长。四是改善民生任务繁重。城镇居民增收渠道相对单一,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治理力度仍需加大,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形势依然严峻。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三个五”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安排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CPI涨幅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3.2%。

围绕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切实突出推动新一轮振兴、深化供给侧改革、打好服务业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抓好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等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落实好《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等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文件,扎实推动各项举措在我省落地见效。突出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切实做好精准谋划。加强经济运行与调节,及时精准掌握宏观政策和经济走势,做好运行分析和趋势研判。针对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当前稳运行,着眼长远促转型,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强化区间调控和底线思维意识,创新调控方式,建立精准调控机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调度调控,加强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应保障,推进应急机制建设。

(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全力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开展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三抓”行动,加强项目调度和指导服务,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把握投资方向,全力推进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扎鲁特特高压吉林500千伏送端电力汇集工程建设,推动实施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和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全力扩大民间投资,突出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选择一批项目开展PPP模式,吸引民间投资。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刺激消费需求,加快消费升级,着力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旅游消费、体育消费,鼓励商贸企业设立进口商品专区和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培育发展消费新模式、新动力、新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让百姓放心消费。

(三)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力促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继续推动钢铁、煤炭、水泥行业去产能,依法有序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做好商品房租购并举试点、棚改货币化安置等工作,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落实玉米加工相关补贴政策,加快粮食销售、加工转化。积极争取国家债务置换额度,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去杠杆。加强监测预警,着力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企业降成本行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快农业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确保粮食稳产增产。提高农产品供给水平,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供给。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任务,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着力抓好新农村建设。

(四)继续打好服务业攻坚战

加快发展重点领域。推动信息、金融保险等重点领域攻坚突破,大力培育养老、文化等新的消费热点。加快发展冰雪旅游产业和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等现代物流方式。抓好研发设计等领域100个重大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着力培育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以技术手段创新带动服务形式革新和服务内涵提升,推进服务业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全力打造智慧旅游,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体验服务发展。持续破解服务业发展瓶颈。在市场准入、对外开放和财税、土地、人才等要素支撑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抓住“营改增”试点的有利时机,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快主辅分离。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展开。

(五)加快振兴实体经济

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选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10大行业,开展转型升级行动。改造提升、巩固壮大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逐步使传统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焦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打造新兴产业集群。突出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进入领域,支持长春等地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开展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推动“银政企保”对接,加强产融合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施企业家关爱行动和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吉商”队伍建设,全力办好第二届全球吉商大会,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和机制,争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双创试验基地获批,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抓好云计算、车联网等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

(六)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推动东中西协调联动。东部以绿色转型发展和对外开放为核心,重点抓好五大先导工程;中部突出核心辐射功能作用,推动长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西部全面完成向海湿地移民试点,抓好河湖连通等工程,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抓好《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加快打造中部城市群。统筹抓好各级各类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推广示范城镇建设经验模式,再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示范城镇建设。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在土地、户籍、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创新城镇发展体制。落实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相关政策,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加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七)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打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支持驻吉央企推进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放大国有资本效应,在10户以上国有企业中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加快市县地方国企改革。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全面实施国家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农信社产权改革进程,支持省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推进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搞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好全面推开“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机制。按照国家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要求,编制吉林省空间规划,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八)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向东与向南两翼并进,加快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加强与京津冀对接工作,建好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等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国际大通道、陆海联运航线建设,抓好铁路、公路、桥梁、口岸、航线等重点项目实施。全力推进各类经济合作区建设。切实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一汽集团15个海外生产基地、长客公司27个海外项目建设。培育外贸增长新动力,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加速发展,提高出口产品的品牌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能源、资源类商品进口,坚持进口与出口并举,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好东北亚博览会等经贸活动。制定与浙江省对口合作方案,尽快展开实质性合作。

(九)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实施清洁空气、水体、土壤行动计划,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整治,启动推行河长制,有序推进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行能效领跑者、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突出抓好重点县市和龙头企业,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20万吨。做好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推进企业碳排放报告平台建设。着力抓好东部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中部黑土地保护、西部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抓好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启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十)加强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

突出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好“4+N”系列政策,推进精准扶贫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加大产业精准扶贫力度,实施精准扶贫项目3000个左右。全面启动省内对口扶贫协作,推动包保工作向纵深发展。协调推动宁波与延边东西扶贫协作。确保全省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实施7个方面28件民生实事。着力抓好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抓好灾后重建后续工作。加快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发展科技、文化、体育、慈善等各项社会事业,做好军民融合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认真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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