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通化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情况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7
年
8
月
8
日,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国伟率领检查组来到
通化
市,就《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
通化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在
通化市
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与会人员交流了市、县(区)人大和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6
年以来,
通化
市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非常重视,加强协调,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上下联动,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法审查,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2016
年
7
月以来,共接收报送部门报送的备案审查文件
24
件,转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规范性文件
9
件。
检查组对
通化市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开局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指出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意义重大,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体系建设及其内在和谐统一的要求越来越高,开展备案审查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类型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与合理性监督,进一步规范地方立法活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检查组要求,市、县(区)人大和政府要准确把握备案范围,正确掌握审查标准,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积极形成审查合力,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通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刚振涛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的监督检查,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通化市
政府督查室
马明伟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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