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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政府网 2017-06-29 18:03:33

文件名称: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辽政办发〔2017〕6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经济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外开放的有效载体、体制改革的试验基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支撑,在促进全省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开放,以及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增长和区域带动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辽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总目标,不断加快建设步伐,积极推动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全省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为“十三五”期间我省实现全面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综合实力不断壮大。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03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39.1%,年均增速6.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7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32.3%,年均增速5.8%。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全省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攀升,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全省振兴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产业集聚不断提升。目前,全省98个重点产业集群中,位于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内的有55个,占全部数量的56.1%,形成了一大批特色产业集聚区,已经成为全省集聚新兴产业、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和主战场。

3.开放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利用外资总量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同期全省同一指标总量的36.3%;二是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外贸出口占同期全省同一指标总量的39.7%;三是经济开发区是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四是经济开发区国际合作呈现新亮点,为全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增添了新优势。

4.创新能力明显增强。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值5231亿元,较2011年增长87.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3.2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69.3%;截至2016年底,区内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数418个,同比增长88.9%。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全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

5.土地集约成效显著。经济开发区通过“腾笼换鸟”等办法,有效提高了经济开发区集约用地水平。截至2016年底,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总面积1268平方公里,实际管辖面积5936平方公里,土地开发率84.9%,土地利用率74.2%,单位土地产出值6.01亿元/平方公里。

6.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始终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着力精简机构,提高服务效能,在土地开发与管理、外向型经济管理、投融资体制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进一步激发了发展潜力与活力,为经济开发区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探索出了新模式和新路径。

7.发展环境更加优化。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与2011年比下降了28.2%,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氨氮等主要污染物与2011年比分别下降了101.4%和77.9%,经济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先导示范区。同时,经济开发区不断简化审批环节,大幅削减审批要件,“软环境”建设步伐持续加快。

8.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济开发区坚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两化并举”方针,实施建区与建城“双轮驱动”战略,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被征地农民得到妥善安置,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存在的问题。

1.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数量少。目前,我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仅有55家。横向比较,吉林省有65家、黑龙江省有94家、山东省有158家,与我省对口合作的江苏省高达239家;纵向比较,2010年国家重新启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以来,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由54家增加到219家,增长了305.7%,而同期我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数量由40家上升至55家,仅增长了37.5%。

2.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发展不平衡。一是布局不平衡。全省除沈阳和朝阳两市所辖行政区达到或接近1个县(市、区)1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外,其他市都相对不足,有的市只有1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二是不同地区经济开发区发展差异较大。沈阳、大连辖区内的经济开发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比较大,而有的市经济开发区发展缺乏活力和动力,发展速度甚至低于所在市的平均水平。三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省级经济开发区发展差距巨大。我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数量仅占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总数的18%,但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值均占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同一指标总量的50%以上,利用外资和出口两项外向型指标甚至达到70%以上,直接反映出省级经济开发区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存在的巨大差距。

3.经济开发区体制回归现象比较严重。近年来,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回归现象越来越严重。截至2016年底,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中合署办公的开发区为18家,占总数的32.7%,比2011年增加11.1个百分点。体制的回归,极大地削弱了经济开发区灵活高效的管理和运行优势,特别是随着一些经济开发区管辖面积的不断扩张,经济开发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

4.经济开发区管理权限落实不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省级经济开发区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我省这两个层次经济开发区的相应管理权限,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限制了经济开发区的自主决策权,影响了经济开发区的工作效率、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5.招商引资乏力,营商环境亟待优化。2016年,我省经济开发区新引进项目数同比下降23.7%,经济开发区对区内企业财税减免、资金引导、用地指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同时,营商环境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发区存在对企业需求了解不足,配套服务不到位,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诚信度下降等情况。

(三)发展机遇。

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获批、“一带一路”稳步推进、沿边开发开放等重大战略实施,为全省经济开发区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创新创业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相继出台,为进一步增加内需潜力、解决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层次矛盾、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我省经济开发区产业基础较为雄厚,基础设施条件完备,要在促进全省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增质提效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四)面临的挑战。

1.资源约束压力增大。部分经济开发区可开发利用空间受限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设立较早的经济开发区发展空间已严重不足,同时也存在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增大等问题,迫切需要开发区强化自我约束、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2.竞争优势逐渐减弱。经济开发区依靠大量要素和资金投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来提升开发区竞争力的空间正在逐步缩小,开发区内部的制度优势将逐渐代替政策优惠成为未来时期经济开发区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和独特的产业技术优势需要长时间培育,经济开发区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将面临诸多挑战。

3.社会管理事务日益繁重。随着开发区的发展和管辖区、建成区面积的增大,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多,开发区需要承担的社会事务也日益增加,不仅要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管理企业,还要搞好社会服务、协调农村事务,产业开发功能逐渐弱化,行政化倾向明显增强,一定程度限制了开发区的发展速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为方向,以做强做优做大全省经济开发区为目标,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国际化相结合,加快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努力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落脚地,以及推动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顶梁柱。

(二)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规划引领、强化项目带动、转变发展方式、加速产业集聚、完善功能配套、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先行先试,努力把全省经济开发区建成全省科学发展的先导区、经济转型的引领区、产业扩张的集聚区、绿色共享的示范区和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为推动全省早日实现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坚持优化结构,转变方式。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开发区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健全制度,完善载体,夯实平台,优化环境,增强承载能力,集聚高端要素,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增创竞争优势,注重协同带动,促进科学发展。

2.坚持深化改革,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不断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先行先试,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勇于破除发展障碍,化解发展难题,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全球化新格局相匹配的体制机制环境,为经济开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坚持扩大开放,内外并举。经济开发区要坚持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扮演好全省对外开放领军者的角色,将扩大对外开放推向新阶段、新领域、新水平。实施内外并举的均衡市场战略,建立起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内在机制,建立内资与外资相互融合、联动发展的平台。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提高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开发区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引导和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开发区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开发区。

5.坚持绿色增长,生态发展。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开发区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将绿色增长、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集约建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着力打造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等生态特色园区。

6.坚持统筹兼顾,和谐发展。始终把统筹兼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开发区发展方式的根本方法,以推进城市化为契机,以加大公共服务供给与完善社会管理为突破口,建立经济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外向型经济和内源型经济,统筹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开发区。

(三)发展目标。

全省经济开发区数量更加合理、布局更加科学,以提质升级、创新转型为主要目标,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着力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底,全省经济开发区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经济、社会、环境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经济开发区始终保持总体发展水平高于全省同期、对外开放水平高于全省同期、各市辖区内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水平高于所在市同期。

1.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布局趋于科学合理。到2020年底,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总数量达到100家左右,全省平均每个县(市、区)拥有1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更趋科学合理有效,在全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2.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全省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500亿元以上,占全省总量4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950亿元以上,占全省总量4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200亿元以上,占全省总量40%以上;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规模的经济开发区增加到10家以上。

3.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进展。创新驱动能力持续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0年底,经济开发区科技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3%以上。现代服务业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和园区整体效益均明显提高。

4.社会民生保障全面强化。园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区内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同步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到2020年底,全省经济开发区就业人口总数达到285万人以上。

5.对外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得到有效发展,经济开发区对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到2020年底,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出口额达到29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超过60亿美元,两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同一指标总量的45%。

6.土地利用更加集约。到2020年底,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土地开发率达到90%以上,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单位土地产出值接近或达到10亿元/平方公里。

7.资源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全面改善,节能减排取得明显实效,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2016年比下降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氨氮等主要污染物与2016年比分别下降40%和35%。

按序时进度逐年完成以下目标:

——2017年,全省经济开发区以优化整合空间布局、落实经济管理权限、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促进经济开发区与江苏省等对口合作为工作重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量完成目标总量进度的20%,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数量达到80家左右。

专栏12017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值

指标

预期值

指标

预期值

地区生产总值

7200亿元

实际利用外资

20亿美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620亿元

出口额

195亿美元

固定资产投资

2450亿元

开发区数量

80家

——2018年,全省经济开发区以推动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等为工作重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量完成目标总量进度的45%,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数量达到100家。

专栏22018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值

指标

预期值

指标

预期值

地区生产总值

8200亿元

实际利用外资

32亿美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725亿元

出口额

225亿美元

固定资产投资

3000亿元

开发区数量

100家

——2019年,全省经济开发区以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为工作重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量完成目标总量进度的70%。

专栏32019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值

指标

预期值

指标

预期值

地区生产总值

9270亿元

实际利用外资

45亿美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825亿元

出口额

255亿美元

固定资产投资

3550亿元

开发区数量

100家

——2020年,全省经济开发区以完成《规划》既定目标为工作重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量全面完成,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数量达到100家。

专栏4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序号

科目

2016年

2020年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403

10500

2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537

950

3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13

4200

4

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10.8

60

5

出口额(亿美元)

170

295

6

科研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2.3

3

7

就业人口(万人)

235

285

8

土地开发率(%)

84.9

90

9

土地利用率(%)

74.2

80

10

单位土地产出值

6

10

三、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全省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产业特色,确立主攻方向,推动形成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发展格局,为全省经济开发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一)功能定位。

1.空间布局。建立全省经济开发区统一协调机制,按照1个县(市、区)1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原则,有序壮大全省经济开发区队伍,解决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布局不均衡问题,为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提供有效载体和平台。鼓励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产业雷同的各类产业园区,对小而散的各类产业园区进行清理整顿,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对发展好的市级园区,适时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称谓、统一身份、统一政策。

专栏5“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数量

2016年

2020年

2016年

2020年

沈阳市

11

13

营口市

4

6

大连市

6

12

阜新市

3

7

鞍山市

3

7

辽阳市

1

7

抚顺市

2

7

铁岭市

3

7

本溪市

4

6

朝阳市

6

7

丹东市

3

6

盘锦市

2

4

锦州市

4

7

葫芦岛市

3

6

2.区域发展功能和任务。全省14个市按照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辽西北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总体要求,优化区域布局,引导优势资源要素向经济开发区集聚,有效避免开发区同质化恶性竞争和低水平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发展的经济开发区发展格局。

——沈阳市以加快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扶持以华晨宝马等为代表的经济开发区内的龙头企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充分利用好各类合作平台,加快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沈阳中法生态园等国际合作园区的建设步伐,以此推动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大连市充分利用经济开发区这一载体,重点发展石化精细化工业、智能制造业、港口物流业、电子信息业务和现代服务业,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成为全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扩大出口新优势的排头兵和引领者,通过加快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向全省经济开发区进行复制推广。

——鞍山市以经济开发区为主体,与鞍钢等重点企业深度融合,深入探索实施供给侧结构改革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重点发展钢铁深加工、矿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等产业,建立以海城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推动产城融合、创新发展。

——抚顺市将建设省级经济开发区与建设沈抚新区有机结合,全面落实省政府“九项同城”工作任务,将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国家同城化发展的先导试验区,重点发展重化工业、环保产业、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等,实现从简单的加工、装配向研究开发、高端设计等新领域发展。

——本溪市注重地区间经济开发区的协调发展,重点打造医药及保健食品和钢铁深加工两大支柱产业,开拓新材料技术、旅游、健康养老等主导产业,不断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在地区范围内建立一批具有持续创新发展能力的产业联盟,打造一批“本溪制造”知名品牌。

——丹东市将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作为加大沿边开发开放建设的重要手段,重点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功能全面转型,利用丹东港优势,重点发展仓储运输服务业、仪器仪表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制品业等主导产业,在经济开发区内建设面向朝、日、韩等国际市场的出口加工基地。

——锦州市充分利用经济开发区来推动沿海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打造有特色的临港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石化产业、新材料产业、光伏能源、电子信息产业等,继续积极探索经济开发区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继续鼓励在经济开发区内推进PPP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营口市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以发挥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优势,引进规模型、科技型的外资项目为推动,实现经济开发区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资本结构的整合,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在管委会职能设置、招商体制改革和发展容错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

——阜新市将经济开发区作为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重点发展煤化工、氟化工、液压、皮革服装、农产品深加工、新兴能源等主导产业,通过项目引领,不断加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以此带动全市经济实现新突破、取得新发展。

——辽阳市积极扩大经济开发区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优化完善经济开发区布局,重点发展化工、铝合金制造、日化生产加工、汽车加工等主导产业,特别是要加大与沈阳地区汽车等产业的协同发展,不断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铁岭市将解决经济开发区传统产业多、资源性生产企业多、环境不可持续等问题作为主要任务,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专用车生产、换热设备制造、阀门、橡塑、建材材料等产业,加快引进集约资源项目,促进开发区实现绿色发展。

——朝阳市引导经济开发区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冶金、汽车及零部件、能源及新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在经济开发区内开发一批产品、名优品种和品牌。

——盘锦市以辽东湾新区为龙头,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建立与国际化、市场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打造产业集聚、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千亿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对外开放新平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继续加大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葫芦岛市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导八家子经济开发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等废弃矿地区经济开发区实现开放转型,要继续将培育区内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建设,重点发展农药、泵阀、泳装、海洋工程产业。

(二)产业布局。

依托经济开发区,围绕支柱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强化关联配套,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增强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构建全省多元互动的产业体系。沿海经济带所辖市经济开发区要利用自身优势,推动港口资源整合,重点打造石化精细化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沈阳经济区所辖市经济开发区要协同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打造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辽西北地区所辖市经济开发区要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农产品深加工、钢铁深加工、有色金属加工等产业。

1.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6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15〕67号),积极对接德国工业4.0,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融合,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推进高端装备和重大成套装备加快发展,构建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体系,建设高端装备、智能装备制造业战略基地和核心集聚区。

(1)智能装备与机器人。加强智能化数控机床和智能化制造生产线研制,加快国家级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建设,推进机器人整机及智能控制系统系列化产品开发应用,提升控制器、伺服电机、精密减速机等核心部件自主研发配套能力。

专栏6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抚顺经济开发区、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2)汽车、汽车装备及零部件。做强做优做大行业自主品牌,引导经济开发区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鼓励汽车装备及零部件企业和主机厂加强合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和制造能力。

专栏7汽车、汽车装备及零部件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辽阳经济开发区、凌源经济开发区

(3)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发展生态环保三大主力船型、液化天然气船、极地运输船舶等高技术船舶,发展自升式及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超重铺管船等海洋装备。以大功率船用发动机、高效推进器、船用曲轴等传统优势配套产品为依托,加强节能、环保船型的核心配套产品研发制造,提升船舶海工总装集成及配套能力。

专栏8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4)重大成套装备。进一步提高石化装备、输变电装备、冶金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农机装备成套化水平。鼓励发展新能源装备,完善核岛关键装备产业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装备研发与制造,提高大型煤化工装备成套能力。

专栏9重大成套装备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辽中经济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抚顺经济开发区、锦州庞河经济开发区、阜新经济开发区、铁岭开原经济开发区、铁岭调兵山经济开发区、北票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

2.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主动减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优胜劣汰,优化原材料工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加工深度,向高加工度、延伸产业链方向发展。

(1)石化工业。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经济开发区集聚绿色安全高效,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进技术创新,提高高性能树脂、高性能合成橡胶、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供给能力。

专栏10石化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鞍山经济开发区、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盘锦经济开发区、阜新氟产业开发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2)冶金工业。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以及高端钢材产品,大力发展大型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高强高导新型钢带合金材料,高性能镁、钛加工材料以及钼、钒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专栏11冶金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辽中经济开发区、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朝阳经济开发区、北票经济开发区、凌源经济开发区、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3)建材工业。推广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和工业废弃物生产线建设。发展太阳能玻璃、超薄基板玻璃、高性能玻璃纤维、无铬耐火材料、玄武岩纤维,积极发展具有节能环保、保温隔热、隔音、防水等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

专栏12建材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法库经济开发区、康平经济开发区、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建平经济开发区、凌源经济开发区、喀左经济开发区

3.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学、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使之成为带动经济开发区增长的新动力。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工业软件研发及服务、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IC装备、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下一代通信网络与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等产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

专栏1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

省级开发区

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沈阳浑河民族经济开发区、大连金州经济开发区、朝阳经济开发区

(2)生物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彩色超声诊断、磁共振成像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开发图像采集处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等技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推进血管支架、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等产品的产业化。加快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全降解农用薄膜、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开发与应用。

专栏14生物医学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新民经济开发区、本溪经济开发区、本溪五女山经济开发区、铁岭开原经济开发区

(3)新能源产业。鼓励开发并网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产品,重点支持新型太阳能电池组产品产业化,推进大功率光伏并网逆变器、储能电池及系统的开发及应用,支持油页岩开发综合利用技术。

专栏15新能源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铁岭调兵山经济开发区、朝阳经济开发区

(4)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特种合成橡胶、氟材料、膜材料,加快发展冶金新材料,推进高端模具钢、高性能轴承钢等关键基础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推进玄武岩深加工产业。

专栏16新材料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辽中经济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建平经济开发区、铁岭开原经济开发区

4.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重组,增强品牌创建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1)农产品加工产业。盘活现有产能,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深度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营养搭配合理的新型产品,促进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精细化、绿色化。

专栏17农产品加工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康平经济开发区、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大连炮台经济开发区、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本溪五女山经济开发区、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锦州沟帮子经济开发区、黑山庞河经济开发区、铁岭调兵山经济开发区

(2)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发展尼龙56纤维等高性能新型纤维和粘胶、丙纶等功能性差别化纤维,积极发展高档复合非织造布材料、高技术功能性过滤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改造提升传统纺织服装加工业。

专栏18纺织服装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丹东前阳经济开发区

5.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引领带动作用,以工业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经济开发区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1)金融产业。深化产业金融试点,改善大众创业融资环境,健全完善多样化、专业化、综合性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专栏19金融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朝阳经济开发区

(2)现代物流业。优化物流园区布局,推进城乡物流通道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发展冷链、供应链一体化、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技术和物流模式,加快发展产业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国际物流,建立完善适应物流发展的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

专栏20现代物流产业重点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鞍山海城经济开发区、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经济开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着力点,积极构建适应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高地。

1.明确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由所在地政府派出,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焕发体制机制活力。各级政府要认真把握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概念,不能将开发区完全等同于行政区,避免开发区体制回归。无论实行管委会体制还是政区合一体制的开发区,都要加强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级政府开展开发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减少向开发区派驻的部门,逐步理顺开发区与代管乡镇(街道)的关系,特别是要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确保经济开发区独立管理、自主运行。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落实省级经济开发区全面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享受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规定,将省里下放给各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统一下放到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各地区要出台权力下放清单,逐条下放。对于转报环节较多的审批事项,可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向审批部门申报,具有公共属性的审批事项,可由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分别申报调整为以开发区整体为单位进行申报。

3.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探索同境内外社会资本合作,共办专业化、特色化的“区中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投融资体系。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专业的企业和团队参与园区的规划、招商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增强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活力。

4.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给予经济开发区更多的用人自主权,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优化职能配置,创新用人管人机制。允许经济开发区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异化分配制度,通过推进干部员工身份档案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等方式激活开发区队伍内在工作活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5.主动承担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任务。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要主动对标自贸试验区,寻找体制机制上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在全省体制机制改革中发挥先锋引领作用,主动承担、大胆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二)加快产业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依据经济开发区产业基础与比较优势,积极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明晰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重要增长点、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

1.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1)进一步明晰主导产业。结合产业特点和资源条件,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科学定位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积极引导优势资源向经济开发区集聚。加强对主导产业的调控和引导,原则上,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不超过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开发区总产值的60%以上。

(2)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坚持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以主导产业和企业大宗产品为依托,加快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集聚带动作用,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关联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项目,着力强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协作,实现上下游企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一批规模优势明显、产业配套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3)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经济开发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功能特色,在创新能力、科技含量、生态环境、资源消耗等方面积极探索创建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园区,走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引领和带动全省经济开发区向专业化、高端化、低碳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提升关键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和制造水平为重点,全面推动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区内企业抓住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环节,增强技术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成熟产业升级,扶持园区龙头企业增产扩能,发展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推动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在冶金、建材、传统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领域,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突破一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传统产业技术转型升级。

(2)积极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我省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根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明确产业细分领域、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强化优化要素和资源配置,在经济开发区内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区中园和新兴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加快形成若干具备技术创新优势、产业链条完善、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打造我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强产业发展规律、国际竞争格局的前瞻性趋势研究,大力培育和发展智能制造、3D打印、机器人等新兴前沿产业,不断培育和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链。

(3)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以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需求为导向,在经济开发区内加快推进优势明显、基础良好、前景广阔、潜力巨大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新空间,实现现代服务业向集群、特色、高端化方向转变。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会展、信息服务等高端服务业,积极培育工业设计、服务外包、能源合同管理、健康管理等新兴业态。加快二三产业融合步伐,鼓励基础较好的经济开发区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径,通过培育市场、政府采购、组建产业联盟、制定促进政策等手段,推动制造业企业向设计研发、营销服务和品牌管理等生产性服务领域延伸发展,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剥离生产性服务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3.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支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经济开发区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强化集成创新,推动经济开发区依托优势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孵化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同质企业整合集成科研资源,联合开发关键共性技术,共建公共技术平台,支持和推动若干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抓好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成套技术设备的引进,支持经济开发区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深化经贸领域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加快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4.提升国际竞争力。

充分发挥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功能,推动大企业集团和国际大型跨国公司开展战略合作,积极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大力发展进出口加工业,强化出口基地建设,着力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内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基地,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出口产业集群。引导经济开发区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着力加强品牌培育,鼓励和支持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建立全球产业链体系和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经济开发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建设。

(三)加强招商引资,强化项目建设。

坚持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开发区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在发挥比较优势、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加强项目谋划等方面力求突破,加快引进一批牵动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着力提升我省经济开发区发展层次和水平。

1.提高利用内外资的数量和质量。紧密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投资吸引力强、对形成产业集群起到龙头引领作用的优质高端产业项目。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吸引国际资本和优质资源集聚,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对接,加快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战略投资项目,力争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省级经济开发区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带动形成产业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比较优势,抓住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合理确定产业承接的重点地区、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

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24号),制定出台适合经济开发区自身发展需要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对口地区合作、国际合作园区、友好城市往来、大型展会论坛等各类平台,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100强企业的交流和合作,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招商促进活动。加快转变招商引资理念,努力实现由粗放招商向精准招商转变、由分散招商向集中招商转变、由资源招商向产业招商转变、由引资为主向引资引智引技引制并举转变、由审批核准向全程服务转变,着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灵活采用活动招商、以商招商、产业转移招商、展会招商、网上招商等形式,积极探索土地入股、园区共建以及BT、BOT、PPP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行政招商向定向招商、专业招商、市场招商和协会招商转变。探索建立全省统一联动的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机制,避免开发区之间的无序竞争,加大对违规招商的处罚力度。

3.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大力推进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交通网络、物流通道、市政工程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完善开发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软环境,加快完善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和秩序,了解企业的呼声,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事项,继续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工作。

(四)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走绿色发展道路。

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发展道路,切实加强经济开发区用地管理,大力推进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深入实施生态文明战略,推动经济开发区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集约发展,将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集约发展的先行者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者。

1.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方针,强化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衔接,重点保障经济开发区内与区域资源环境和发展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引导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对不同产业用地的供给方式和供地年限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建立健全产业用地节地准入体系和土地退出机制。强化经济开发区用地内涵挖潜,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探索闲置与低效工业用地的退出机制,推动经济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引导企业利用原有厂地,扩产改造提高产能,鼓励企业对现有厂房进行多层改造。鼓励经济开发区建立土地收储资金制度,引导低附加值、低效能产业有序退出,加快区内工业用地流转速度,为符合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探索实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淘汰退出机制,推动形成经济开发区、企业、社会共管的环境治理模式。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发展环保市场,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探索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完善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推动建设技术先进、配套健全、发展规范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支持经济开发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提高园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开展“绿色企业”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五)加快整合优化,强化互动合作。

1.加大对全省各类产业园区优化整合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省各类、各级产业园区名目繁多、数量庞大的实际情况,为减少资源浪费,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对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开展优化整合工作,对那些小而散、发展落后的园区,该撤销的撤销;对邻近的、产业雷同的园区,该合并的合并,尤其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或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一区多园”模式托管邻近的产业园区,以此拓展自我发展空间,增强自我发展功能;对发展潜力大、牵动作用强的优良园区,该升级的升级,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特别是符合条件的沿海重点园区和沈阳经济区主导产业园区统一整合升级到省级经济开发区中来,使其统一身份、统一政策,以此促进全省开发区规范、有序、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动力。

2.推动经济开发区互动合作。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情况,根据开发区具体发展阶段、发展特色和发展需要,推动经济开发区开展不同层次的互动合作。

(1)加强与江苏等对口地区的合作与互动。充分利用辽宁省与江苏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的难得机遇,推动我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与上述地区经济开发区间开展交流学习、加强互动合作,特别是要对标江苏的先进经验,积极将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开发区等先进园区的发展理念、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到我省经济开发区中来。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要主动作为,争取与江苏省相关园区开展“一对一”的交流、互动与合作,以先进的经验和理念推动我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2)推动省内经济开发区间的交流合作。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辽西北地区间经济开发区加强交流与互动,形成以强带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从园区间竞争向跨园区合作共建转变,推动后发开发区与先发开发区建立对接共享平台,承接先发开发区的产业梯度转移项目或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3)推动经济开发区与县(市、区)互动合作。扩大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将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县域经济突破有机结合起来,鼓励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与管辖区外的县(市、区)跨区合作,联动开发、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全省区域合作发展、城乡和经济社会平衡发展。

(4)推动经济开发区与企业合作共建。鼓励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与企业互动合作,采取区中园等建设模式,在现有开发区内采取划出或出租部分土地等方式,按照统一规划,将工业园区整体委托,由大企业组织实施,具体运作,合作方共同规划,联合开发,共管共建。探索建立股权制的投资实体或投资合作平台。

(六)促进产城融合,推动和谐发展。

充分发挥经济开发区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中的引导和联结作用,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逐步强化和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经济开发区与区域经济社会的互动发展和协调发展,加快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

1.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坚持产城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结合产业集聚和城市转型的需要,推动经济开发区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多规合一”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促进经济开发区与所在区域的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和产业协调,推动形成“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城市建设新格局。推进实现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智慧化、运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激发社会创造精神,开创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新模式。

2.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推动经济开发区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不断增强社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加强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人口和经济集聚规模,加快提升教育、科技、信息、金融、物流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完善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宜产、宜商的综合型城区。充分发挥经济开发区在推动城市功能结构调整、壮大城市经济、吸引人口集聚的重要作用,强化经济开发区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开展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推动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发展为城镇重要功能的承载区,充分发挥示范镇产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新路径。

3.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经济开发区要继续发挥在就业等方面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经济开发区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功能。依法做好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农民征地拆迁工作,妥善安置好失地农民,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征地农民就业培训,鼓励区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省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由经济开发区行政主管部门(省商务厅)负总责,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工作调度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分类指导机制,协调解决经济开发区在规划、用地、融资、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问题。强化经济开发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研究、协调、解决经济开发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站在全局发展的高度,谋划开发区发展。加强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一批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敢于负责、真抓实干的干部到领导岗位上来,将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注重规划引领。坚持以规划引领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对标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开展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注重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重大战略规划相衔接,遵循产城一体发展方向,明晰主导产业发展,充分考虑要素保障。强化规划执行力,维护规划严肃性。

(三)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的探索和创新力度,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加大对经济开发区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省政府引导资金对经济开发区的支持,重点向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领域倾斜。鼓励经济开发区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建立完善资产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开发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设立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优先安排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坚持供地量与投入产出效益、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挂钩,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督查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安全生产。经济开发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务必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健全预警应急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机构设置,提升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区域安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推动规范发展。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重点做好规范用地和规范招商工作,逐步规范全省经济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经济开发区机构,严格编制管理,规范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依法、依规行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严控债务风险,努力打造公平公正、规范守信、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六)做好考核评价。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37号),周密组织实施好对全省经济开发区的考核评价工作,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积极研究奖惩政策,对排名靠前的市和开发区予以鼓励,对排名靠后的市和开发区予以惩戒。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当年考核评价结果处于最后1名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最后5名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予以通报和约谈,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处于最后3名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省政府将撤销其省级经济开发区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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