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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关于赋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政府网 2018-03-14 09:00:55

文件名称:辽宁省政府关于赋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文件编号:辽政发〔201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5号)精神,省政府研究决定,赋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133项,其中行政许可8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46项。

省政府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与辽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对接,按照“谁赋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及时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赋权衔接工作。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权移交工作,对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要求进行调整。辽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管理职责,及时制定权责清单,编制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职权规范管理,优化运行。

附件:赋予辽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目录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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