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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琼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政府网 2017-09-11 14:45:57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琼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琼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加钗农场、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琼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琼中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海南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建设健康海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加快健康琼中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县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成绩和问题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卫生与健康作为发展的重大问题,把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推进改革,“十二五”以来,全县卫生与健康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格局初步建成。二是基本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合率均达标。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201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医院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铺开;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中医服务能力快速发展。划拨59.23亩土地用于县中医院异地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10个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2个国医馆,56家村卫生室开展中医特色服务的格局初步形成。五是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卫生与健康事业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卫生与健康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块短板。一是医疗资源短缺,医疗水平整体偏低。每千人口拥有病床张数、每千人口拥有职业(助理)医师人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学历和高职称的医生紧缺;现有医疗资源难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二是结构不均衡,合理的就医秩序尚未形成。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县级医院的儿科、妇产科等科室医务人员能力不强,离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有一定差距。三是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活,医务人员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岗位管理、绩效分配按事业单位模式管理,医院缺乏自主性,分配制度不合理,医务人员待遇与实际付出不相称,留不住人才。四是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总量严重缺乏,人才引进困难。五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完善,应急能力薄弱。各类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用房面积、仪器装备水平及实验室检验能力尚未达到标准要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经验和能力急需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问题导向,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依靠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卫生与健康发展方式,着力补齐短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健康公平,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我省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国际旅游岛相适应的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的目标,人均寿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全省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显著下降。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推进分级诊疗改革。

1.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实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使县级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各乡镇卫生院100%达到国家“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标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建设的指导,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采取措施引导、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接诊。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改革工作,实行机构设置、规划建设、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药品采购配送、绩效考核、财务核算等“七统一”。(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成员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县所有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医疗机构)

3.以差异化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基层首诊。全面推行基层首诊政策内住院报销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不低于65%,逐级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不低于60%,未经转诊的政策内住院报销比按一定幅度降低,并根据成效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进基层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统筹标准和报销比例。(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大力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为提升琼中区域整体医疗水平,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每个市(县)建设一所具有三级水平医院发展目标,运用医保支付杠杆,强力推进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在我县范围内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和开展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将县人民医院托管给资历雄厚的医院,借助大医院新进的管理、人才、技术等资源,进一步提升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的龙头引领作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关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解决现有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就近就医。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在医疗联合体内,要明确三级、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为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5.探索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医共体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参合人头预算支付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1.进一步理顺医院管理体制。规范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设置规模、重大项目实施、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确定公立医院院长年薪。(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快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运营管理自主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院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机制。(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行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度,逐步实现编制和备案制管理人员同工同酬,搞活内部分配并向骨干人员倾斜。经县政府同意,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加强医疗纠纷调处,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1.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从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等6个方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探索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强监督。(牵头单位:县医改办;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物价局)

3.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加强大病保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鼓励城乡居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4.加强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的运用,加强医保基金的运行审核,对可能产生的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及时预警,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加快药品保障制度改革,治理药品价格虚高。

落实药品采购办法,允许公立医院在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最终形成实际低于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的医院进价;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票),节约药品采购费用,建立医院降低药价的激励机制,让利的价格空间合理分配给医院、患者和医保基金。(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建立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防病能力。

1.在县人民医院逐步建立慢病和健康管理中心,研究制定医院促进临床医生参与慢病和健康管理的制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2.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人口与卫生信息平台连接,实现慢性病和健康管理网络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加强青少年预防接种工作,全面实施免疫规划,有效控制和消除多种传染病,并建立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孕妇和婴儿健康筛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型地中海贫血等患儿的出生。(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成立营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皮肤性病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加快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加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力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5.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大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加强严重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救助,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做好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持续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搞好城乡卫生整治,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到2020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100%。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7.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设立县120急救中心,新建办公用房,按标准配备救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负责指挥调度全县院前急救工作,承担医疗急救任务;建立覆盖全县的指挥统一、功能完善、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以实施《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为重点,抓好妇女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水平。(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9.推进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按三级网络推进健康教育体系建设,一级服务网成立县健康教育所,负责规划、统筹、指导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二级服务网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负责组织辖区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三级网络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组成。同时充分利用公众传媒全方位、多形式参与健康教育工作,以医院、学校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平台,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成全民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氛围,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

1.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根据我县“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设置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鼓励和规范医务人员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流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职业变更、人事劳动关系衔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档案转接等手续。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鼓励医师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到基层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满足多样化健康需要。

1.依托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扎实推进医疗与养老养生的融合,促进医疗与体育、医疗与食品的结合,形成一批不同特色、不同模式的医疗健康相关产业。(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旅游委、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县民政局、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高度重视老年人健康需求,以县中医院为试点,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性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介入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八)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1.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制定我县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县中医异地新建项目,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7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研究制定《中青年中医临床骨干人员培养方案》,通过引进名老中医、年轻医师拜师学艺、中青年临床骨干外出进修、临床类医师“西学中”等多种形式,加快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发挥好亚热带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南药规模化种植和临床应用开发,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南药种植基地。利用独有的南药资源大力开发南药健康产业,大力打造四大南药种植基地,将南药集中种植和生产的典型示范区,开辟为生态旅游观光基地;同时大力建设琼中南药园,将其作为南药加工基地,将南药产业链条从第一产业种植领域延伸到第二产业加工领域,获取更高的产业附加值。(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旅游委、县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1.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的建设运营,推动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各种体育资源的效益。力争“十三五”期间县城建有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发展群众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打造具有黎苗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鼓励公共体育服务机构送体育到农村、到社区、到学校、到企业。培育、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健身培训、讲座及赛事活动,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大力发展健身运动产业。通过举办女子足球、山地自行车等赛事,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促进体育与健康生活方式融合,打造具有黎苗特色的健身运动产业链。(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旅游委)

4.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青少年按时做眼保健操、课间操,坚持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大力推动以校园足球为龙头的青少年足球发展。全面规划实施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设备配套,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全县中小学建设29个田径场、42个篮球场、25个排球场、38个器械体操区,按标准配齐65所学校体育器材,使我县公办普通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和设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十)加强卫生与健康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卫生与健康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服务和相关医疗管理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并加强纠错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注重发挥相关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风险检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流动检测车和移动实验室的建设;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食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治理行动,重点解决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建成完善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加强药品、器械、耗材安全监管。把药品供应保障安全和药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健全药品供应新机制。完善药品、器械、耗材流通追溯体系,提升监管效率。试评一批全达标企业,规范引领企业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加强药品监管,特别要严格加强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强化疫苗、生物制品冷链管理,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责任单位: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二)全面维护残疾人健康。

1.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完善扶贫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把帮助和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渠道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其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县残联)

2.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康复训练与服务,服务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残联)

3.大力推动康复救助项目,促使残疾人康复。按照上级残联康复任务要求,大力推动社区康复工作,推行“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契机,研究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问题的解决办法。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放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逐步实现0—6岁残疾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服务;逐步实现精神残疾人免费常规服药和贫困重度精神残疾人住院治疗救助补贴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残联)

4.增加残疾人健身服务供给。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推动适应残疾人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设置明显标示和完善无障碍条件,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责任单位:县残联)

(十三)加强治理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

1.着力推进污染防治,强化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治理。全面加强环境保护,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园区和产业规划环评,建立“三线一单”推进优化空间布局,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管理和区域环境治理的“三挂钩”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推动水环境污染治理,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养殖产业水污染防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管理和保护。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开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突出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严控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评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耕地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强社会生活方面声环境噪声污染防控。(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2.落实减排,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计划。制定和实施我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逐步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放许可管理,实现持证按证排污。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优化产业调结构,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和设备。(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3.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发布,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强化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领导,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卫生与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统一推进“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格局。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疾病防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防范和追溯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管,实施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检疫监管,防止境外重大传染病的输入;教育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卫生与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学校卫生和校内传染病防控工作;文体部门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和职业安全防护工作,使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不断下降。

(二)落实财政投入。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确保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及时足额到位,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到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医保,切实落实符合规划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科学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责任。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的投入力度,抓好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认真做好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和重大项目等经费测算,根据财政保障能力合理安排。要随着经济大发展和政府保障能力的增强,以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的逐步扩大,相应增加财政投入。

(三)加快人才培养。扎实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海南医学院、海南省卫生学校联合办学,通过订单培养农村医学专业人才、培训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定向招聘和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人员学历提高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县医疗单位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通过发放资料、播放视频、宣传栏展示、举办健康讲座和咨询活动等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非营利性大众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内容、覆盖广的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及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活动。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健康琼中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完善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与各有关单位签订年度建设健康琼中目标责任书,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推进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督导等方式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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