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教育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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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教育部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以夯实制度机制为抓手,持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公开工作效能。
一是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695条,含规章1部,规范性文件35个。对照法定公开内容和《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定事项,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按时发布教育领域各类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执行情况等数据统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工作推进情况和督查督导结果,做好公务员招录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二是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加强研判会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0件。办结882件,结转下年办理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25件,均维持原办理结果;引发行政诉讼共2件,均胜诉。
三是逐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目录管理,将主动公开信息细化为19大类、120个工作事项和324条具体内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梳理年度规范性文件台账清单,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加强文件审核把关,及时清理失效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是持续优化公开平台渠道。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页面展示效率,着力改善移动端使用体验,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主动响应群众需求,专门定制各类名单查询模块,自适应台式、手机、平板等浏览终端,为公众及时获取查询名单信息提供便利。定期开展门户网站日常抽查、季度检查,限时整改到位。
五是不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开展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依托教育部直属机关和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对教育系统165名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对75所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摸底督查,妥善处理有关举报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规章
1
1
规范性文件
36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2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2
55731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