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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经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认定天津津南小站稻种植系统等27个农业系统为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部 2020-01-20 10:43:30

文件名称: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经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认定天津津南小站稻种植系统等27个农业系统为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是我国各族劳动人民长久以来生产、生活实践的智慧结晶,承载着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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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经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认定天津津南小站稻种植系统等27个农业系统为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是我国各族劳动人民长久以来生产、生活实践的智慧结晶,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深入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和传承创新工作,是农业农村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农耕文化,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省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把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推动中华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加大传播推介,做好动态管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要建立管理机制,强化保护措施,增强工作力量,严格规划执行,加大宣传推广,努力实现遗产地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19日

附件:

附件: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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