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文 > 商务部

第12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在京举行
作者:佚名 来源:商务部 2019-12-22 19:26:13

文件名称:第12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在京举行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文章来源:{{source}}

{{time}}

文章类型:{{atype}}

内容分类:{{contype}}

第12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12月22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成允模、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梶山弘志共同主持会议。

会议落实三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即将举行的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做了经贸领域准备。三方就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合作、“中日韩+”、电子商务、互联互通、能源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钟山在会上表示,当前世界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作为东亚乃至全球三大重要经济体,三方要共同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水平,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作出贡献。

三方重申,将积极推动2020年如期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三方将继续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经贸合作,共同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中方提出要加强互联互通、“中日韩+”等合作,深化“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会议”等三国地方合作机制建设,得到日韩方积极响应。中方愿就日韩方提出的电子商务、能源、应对老龄化等议题加强合作。

三方还听取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关于《中日韩电子商务合作联合研究》的汇报,并鼓励三国企业充分利用有关研究成果。

会前,钟山会见与会的韩、日经贸部长。会后,三国经贸部长共同会见记者,发表《第12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联合新闻声明》。

附件第12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联合新闻声明.pdf

栏目页

分享

纠错

字大

字小

打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标识码bm22000001

京ICP备0500409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3195号

网站管理: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86-10-53771200

传真:86-10-53771311

业务咨询电话:86-10-53771212

统一平台电话:86-10-67870108

邮箱:

商务部邮箱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100731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