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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民政部 2017-06-07 15:18:51

文件名称:关于公开选聘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推动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立项和评审办法》(民办发〔2016〕18号)规定,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以下简称福慈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本级项目评审专家50名。其中财务类20名、专业类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原则履行职责;

(三)掌握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熟悉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评审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获得高级会计师等职称的财务管理人员;

3.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

4.从事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和儿童福利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8年,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生导师等的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对自身评审行为负责,并接受民政部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民政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

评审专家可采取自我推荐或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个人自愿报名的专家,请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申报表,填写完整后与其他材料一同寄送至福慈司。通过单位组织推荐进行报名的候选人,需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汇总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止(以寄达时间为准)。

自我推荐或单位组织推荐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版(发电子邮件);

2.个人简历;

3.个人教育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课题报告、基层工作成绩等);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自我推荐的候选人无需提交本材料)。

(二)审核和公示。

申请日期截止后,福慈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的原则,择优遴选评估能力强、评审经验丰富的专家。候选专家名单将由福慈司司长办公会研究,报部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即获得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福慈司向其颁发评审专家聘书,纳入评审专家库进行管理。评审专家聘期原则上为3年。

三、专家库管理

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开展项目评审时,福慈司负责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评审。被抽取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应当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立项和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相应的评审意见。

附件:

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本级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2017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联系人:张树奇吕堃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联系电话:010-5812306858123067

电子邮箱:

mcacp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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