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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中积极作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民政部 2020-03-05 16:14:39

文件名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中积极作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广大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响应号召,全力以赴,发挥所长,有力有序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我省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民政工作、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强调“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得到落实”,充分肯定了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统筹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持续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工作指明了服务方向、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下,指导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特别是有关社区防控、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特殊群体关爱等有关精神,围绕党委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身优势,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协助党和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服务广大群众,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捐赠工作。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社会捐赠工作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按照依法、精准、高效、公开的基本原则,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开募捐、受益人确定、协议签订、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指导境外捐赠物资受赠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受赠工作。除定向捐赠外,捐赠款物原则上在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下确定受益人,确保捐赠款物及时全部用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原则上采用捐赠人直接送达受益人的做法,力争3天内拨付,指导受益人对捐赠物资数量、质量进行把关,加快捐赠物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监督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三、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各地民政部门应引导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下沉到社区开展服务。要主动融入社区网格化防控体系,线上主动出击、线下主动服务,协助做好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环境整治、心理疏导、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当好防控知识宣传员、疫情排查网格员、心理健康辅导员和紧急求助服务员,助推社区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助力把社区防控的“网底”兜住兜牢。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原则上不跨区域服务,在面对情况复杂、专业力量薄弱、工作量大的地区需要协同服务时,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一调配,做到帮忙不添乱、援手不缺位。

四、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动员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公益活动,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解决一线医护人员后顾之忧。对家有老人和孩子的需要照顾或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积极开展接送就医、生活照料、课业辅导、物资代购等志愿服务。鼓励慈善力量为一线医务人员和家属捐款捐物,支持社会工作师、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志愿者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心理干预和疏导、心理支持、心理健康评估等服务,为医务人员穿上心理“防护服”。同样,对在特殊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救助机构、殡仪馆)一线工作人员也应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五、有序协助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在全省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机构被列为疫情防控重点机构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已在民政机构开展服务的社会工作者要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指南和防控要求,协助做好心理疏导、出入管理、人员配置、物资保障、防护保障等工作。针对当前民政机构人员短缺的状况,各地民政部门可通过调整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向,统筹本地社会工作服务力量,选调身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参加值班轮岗,在解决防控人员不足的的同时,为民政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支持。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捐款捐物等形式支持民政服务机构防控物资保障。

六、聚焦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熟悉社区的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的摸排力度,聚焦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将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的确诊患者、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及时提供帮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联动志愿者,通过开展走访探视和服务热线,为特殊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

七、促进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合作。各地要积极探索疫情下“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新模式,发挥慈善力量资源优势、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和志愿者规模优势,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依法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开募捐、发展慈善信托多种形式,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开展合作,为疫情防控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融合推动联防联控工作。同时,加强与互联网、医疗健康、法律等领域联动,实现跨界合作,调动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方法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无缝对接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八、加强对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保护和关心。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投身基层疫情防控一线,也是疫情防控“逆行者”。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按照“谁组织谁保护”的原则,通过提供安全防护培训、防疫物资、购买人身保险、督导培训等方式加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个人防护,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安全防护、人员激励等制度。同时,采取增加补贴、政策倾斜、强化保障、关爱帮扶、褒扬表彰等举措,切实加强一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保护和关心。今年开展的广东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将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重点倾斜。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挖掘,利用“第九届岭南社工周”等节点,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积极传播正能量。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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