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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建立低保人员疫情监测“日报告”机制
作者:佚名 来源:民政部 2020-03-06 08:53:16

文件名称:牡丹江市建立低保人员疫情监测“日报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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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本报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低保中心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信息即时跟进、对象及时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牡丹江市、县(市、区)低保中心,自下而上建立起疫情信息监测预警“日报告”机制,实时了解困难群众情况。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卫健部门,建立数据“日交换”共享机制,每日比对和校验隔离人员、确诊人员信息,切实做到“零误差”。2月11日,爱民区民政局与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后,发现本辖区内某低保户被确诊为疑似病例。区民政局局长张敏连夜召开联席会,第一时间将5000元临时救助金拨付至其个人账户。

市低保中心在第一时间将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保障资金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又追加了98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有确诊、疑似患病的困难家庭,落实跟踪服务和包保责任;对因疫情影响外出务工,造成收入降低、支出增加的困难群众和低收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做到特事特议特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各类救助对象5万余人,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857人,发放各类款物总价值13.04万元。同时,市本级还开展了双节救助活动,为每户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发放300元救助金,累计发放资金350余万元。

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市低保中心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和“不见面”服务方式,全市社会救助机构实行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业务电话预约办理。暂停对现有社会救助对象的面对面集中审核、复查等工作。对新申请的救助家庭,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取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环节。

在此基础上,市低保中心于2月1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缺少防控用品的可以用临时救助资金进行购买,确保这类人群安全度过疫情期。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发现疑似症状的,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要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止疫情扩散。(韩成)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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