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变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环保部 2017-12-04 11:32:42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变更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29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申请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的请示》(原安发〔2015〕765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你院提交的CEFR-MOX-N01型燃料组件运输容器制造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院在CEFR-MOX-N01型燃料组件运输容器制造方面已具备法规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1636号)的许可范围增加“CEFR-MOX-N01型燃料组件运输容器,CN/056/B(U)F-96(NNSA)”。
二、CEFR-MOX-N01型燃料组件运输容器制造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三、制造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1月28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