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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报“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环保部 2018-01-29 18:20:11

文件名称:黑龙江省通报“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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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七部门“绿盾2017”专项行动巡查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黑龙江省全面部署开展了“绿盾2017”专项行动。

日前,黑龙江省环保厅通报“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关停企业18个,拆除建筑263468.64平方米,罚款70.967万元。责任追究17人。本次专项行动中,鉴于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数量多、分布广、面积大,督查时间紧、要求高,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与黑龙江省测绘地信局充分利用高分遥感影像数据,全面摸清保护区现状和建设管理动态,精准排查保护区内采矿、旅游、水电开发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完成国家前期交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点位1030个,地方自查新发现问题280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26个,未整改210个,已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的80个,核实没有问题点位474个。通过专项行动,关停企业18个,拆除建筑263468.64平方米,罚款70.967万元。责任追究17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3人,其他3人。三江、太平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获违法案件6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1起,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保护区划建不够科学,开发建设与保护产生冲突;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部分保护区边界范围没能及时落地,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依然存在;环保部门综合管理手段比较单一,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整改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基础调查,进一步掌握和摸清自然保护区家底。优化功能分区,核准界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界线。开展遥感监测,构建全省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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