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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91号(经济发展类2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工信部 2017-09-29 14:50:59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91号(经济发展类26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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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卢绍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并结合我部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扶持

(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我们把完善政策体系,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在促进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指导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产业,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的支撑。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激发制造业民间投资活力,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并已征求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6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了8条举措及5项保障措施,拟近期联合印发,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围绕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修订,如《企业所得税法》《外资企业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制修订了《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围绕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商标法》等法律。上述法律法规的制修订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我部也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设,逐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一个窗口办理,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过程和结果信息。目前我部门户网站已经公开全部28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建立行政许可结果查询数据库。

(三)促进产融对接合作。我部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产融合作。一是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精准支持、定向扶持,积极开发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服务,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满足企业对银行服务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二是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确定37个首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鼓励地方以城市为载体,聚合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是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符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领域的央企、国企及重点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改制上市、兼并重组、发行公司债等资本运作,推动产业与资本市场、社会资本合作。四是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退出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探索对制造业部分重点行业建立白名单制度,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五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信银行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调推动重大技改项目融资。

(四)试点担保代偿补偿。2014年,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在北京、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6省市试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工作,并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5〕57号),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账户,委托省级再担保机构专户管理,对2015年7月1日起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五)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今年2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15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指导意见》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具体是: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由地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已发依法提出限期整改,对整改扔仍不达标的报人民政府予以关停或取缔。对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产能,由地方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为抓好任务落实,《指导意见》从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发力,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市场化、法制化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我部将会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指导和督促地方抓好工作落实。

二、关于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两化融合

(一)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我部编制发布了《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并列入中国制造2025规划体系。《指南》提出四大行动,即设计服务提升行动、制造效能提升行动、客户价值提升行动和服务模式创新行动,通过推动创新设计发展、推广定制化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创新信息增值服务、有序发展相关金融服务等十项举措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在推动电子商务方面,国资委组织编写了《中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研究报告》,系统梳理中央企业电商产业发展状况和发展建议,并指导有关中央企业组建了中央企业电子商务联盟。

(二)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一是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编制了两化融合、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系列十三五规划;二是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评定,持续引导企业开展评估诊断与对标引导,绘制了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三是围绕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融合发展新模式遴选了一批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试点示范项目,支持了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等平台建设。

(三)开展互联网+行动。我部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围绕文件宣贯、技术能力建设、行业应用规范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支撑,也是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的利器;另一方面,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累计4000余家企业开展贯标,617家企业通过了认定,7万多家企业开展子自评估。

三、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改造传统产业

(一)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我部从基础条件好、综合实力强、服务范围广的单位中遴选出19家单位纳入首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试验检测和信息服务两类,其中试验检测类平台主要开展试验验证、计量检测等基础关键技术研究,信息服务类平台主要提供产业运行分析、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分析评估等服务。创新体系建设也在深入推进,首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正式成立,增材制造创新中心亦在积极筹备建设,各地区培育建立了19家省级创新中心。

(二)支持引导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一是我部联合财政部整合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五大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二是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发布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指导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及11家行业协会编制发布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充分利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编制发布2017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导向计划,选出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较大、融资需求明确的重大项目,作为开展产融对接的重要依据,引导社会资源投向。

(三)发展智能制造。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和《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5年6月,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智能制造专项,针对我国智能制造标准滞后与缺失、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突出问题,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和新模式应用作为两大重点方向进行支持。同事时,我部连续两年实施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围绕流程型制造、离散型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共遴选确定了109个试点示范项目,覆盖63个行业。我部在开展智能制造工作的过程中,也尤其重视传统行业装备智能化改造。一是2015、2016两年我部通过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项目,对乳制品、药品、家电、纺织、化妆品等传统产业的若干企业智能制造项目、标准给予了财政资金支持;二是2015、2016两年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中,评选出多个传统产业企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三是针对新产品首台(套)、首批次在市场初期遇到的瓶颈及降低用户对新产品的使用风险等主客观问题,2015年起,我部联合财政部、保监会实施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在制造商与用户之间架接桥梁,促进新品首台(套)在市场的投放和应用,也有利于化减传统行业使用智能化装备的风险,促进传统产业装备升级。

四、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影响

(一)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我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在消费品行业推行三年行动计划,扶持企业创建品牌、提高品质、增加品种,以三品战略引导企业从数量扩张发展模式走向质量提升的发展模式,加快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国资委按照国务院领导通知的指示精神,研究起草了《推进中央企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目前已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行动的通知》《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普通柴油质量升级的公告》等政策文件,指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工作。

(二)组织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引导5000多家工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251家企业成为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在产业集中度高、基础好、特色鲜明的产业聚集区开展了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建设工作,带动了区域整体品牌和企业自身品牌的互动发展。

(三)开展一系列品牌培育活动。国资委组织举办了首届中央企业品牌故事大赛,以创新引领发展品牌塑造形象为主题,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举办首届中国品牌日,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举办媒体通气会、组织专家研讨会等系列活动,宣传展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成果;组织申报第三届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石油、神华集团被授予创新奖,华润集团、中国石化被授予运用奖。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现建设。一是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十二五期间,我部会同财政部支持了30省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开展平台网络建设。截至2016年底,共有900多个平台参与平台网络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超过50亿元,已有32个省市的平台上线开通。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平台网络带动了10万多个各类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活动超过15万次,服务企业180多万家(次),提供呼叫服务17万次。二是发展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5年,我部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启动了示范基地公告工作,2015年和2016年共公告了两批194个示范基地。据不完全统计,这194个示范基地入驻小微企业3.2万家,提供就业岗位近70万个,为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二五期间,我部先后认定了511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6年底,国家示范平台服务中小企业200多万家,开展各类服务350万场(次),服务人数超过300万人(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关于扩宽市场渠道,引导开拓市场

我部积极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截至目前,博览会已成功举办13届,成为国内外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洽谈对接、展览展示的重要平台。2016年第13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在举办各省(区、市)展及境外主题展基础上,设立节能展、智造纺织与服装展、智慧建材与家居展、智能制造与装备展、跨境电商展等五个专业展。包括中国在内的31个国家和地区的2700家企业参展,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展位总数4510个;共有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18.5万人次进场参观、洽谈和采购,其中客商4.6万人次。同期举办了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等34场次论坛和对接、推介及赛事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快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持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和投融资机制,推广网上并联审批等新的服务模式,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的服务。二是突出制度供给,充分利用已有政策,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强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战略谋划,密切跟踪产业发展新动态,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新趋势,及时完善引导传统产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三是强化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平等交换,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从根本上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培育创新动能,加快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推动企业两化深入融合,围绕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开展融合发展行业应用示范。以制造业+互联网为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建设双创平台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感谢您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强部门间政策、资源的整合与沟通,积极促进传统产业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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