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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83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工信部 2017-12-21 14:27:25

文件名称: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83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廖仁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数据中心建设统筹规划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数据中心建设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的建议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为加强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于2013年1月发布了《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数据中心建设的布局导向和基本原则。自《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我部与有关部门着重推动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全国性调研,为规划布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自2013年以来,我部多次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数据中心建设发展情况调研摸底工作,掌握了我国已建和在建数据中心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存储容量、运算能力、使用效率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通过提高发文层级,加大政策引导力度。2015年,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以下简称国发5号文),对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布局进一步提出了相关要求。三是开展区域示范工作。推进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与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系统性试验。同时,我部拟开展国家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于您提到的统筹布局需考虑的用地保障、绿色节能、产业环境、人才支撑等方面要素,我们在示范创建时将其作为引导指标,引导地方科学有序发展数据中心,一定程度上抑制未建地区盲目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及《指导意见》提出的相关原则和要求,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数据中心统筹力度,结合区域示范工作,引导提升数据中心总体利用率和发展水平,推动地方充分利用好现有存量数据中心资源,依托自身资源禀赋错位发展,促进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

近年来,为推动提升数据中心运营服务能力,我们一是指导数据中心联盟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中心服务能力评测工作,包括数据中心服务能力评估、数据中心可靠性等级评估、云计算运维能力评测等,目前已对20余个数据中心完成了相关评测,推动提升数据中心服务能力。二是在拟开展的国家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中,结合各行业特点和需求,纳入了行业云、数据灾备、大数据等行业应用引导指标,以及体现安全节能新技术应用的指标,引导提升数据中心的应用服务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中心运营服务能力相关评测工作,并在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中,重视数据中心应用服务能力的引导提升,发挥好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关于加强数据中心资源整合的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对数据中心在分类基础上进行归并整合的建议,在国发5号文及《指导意见》中均有相关要求。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上述文件,我们一是通过研究开展示范,引导资源整合。在我们拟开展的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中,将地方推动整合老旧数据中心资源作为引导指标,推动现有数据中心资源整合、节能降耗。二是着手编制数据中心建设发展指引。在前期全面调研基础上,拟对国内数据中心按照服务覆盖地区、适宜业务类型等要素进行分类,指导用户按照需求合理选择使用数据中心资源,如您所说,实现现有资源的优化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及《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通过编制发展指引、开展示范等方式,推动数据中心资源整合、优化使用、绿色节能发展。

四、关于完善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在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我部以落实国发5号文和《指导意见》为抓手,一是发布了《互联网数据中心运维管理技术要求》、《集装箱式数据中心总体技术要求》等12项重点标准,以及《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及接口测试方法》、《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源占用、能效及排放技术要求和评测方法》等十余项数据中心能效、服务、安全、评测等方面的行业标准。二是组织标准化组织、产业联盟、相关企业,结合数据中心发展情况和标准化工作现状,开展数据中心综合标准化研究工作,重点梳理现有标准化工作,分析数据中心发展情况和标准化需求,规划未来的标准化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行业标准组织及第三方联盟机构开展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已发布标准的宣贯落实力度,加快急需和共性标准的研制,发挥好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五、关于加强数据中心与基础通信网络建设的有效衔接的建议

正如您所言,伴随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通信网络围绕数据中心进行优化部署正在成为一大趋势,数据中心与基础网络之间的衔接问题也得到了广泛重视,相关通信网络新技术(如SDN/NFV等)应运而生。近年来,我们一是指导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产业界有关单位,成立了SDN产业联盟等联盟组织,发动产业力量,共同研究推动通信网络技术演进发展。二是指导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开展了未来数据网络(FDN)的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通过产业发展和标准引导,推动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快SDN/NFV等通信网络新技术的部署应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相关联盟和标准化组织,加强基础通信网络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引导基础电信运营商结合数据中心发展需求,推进网络重构和技术演进,提高基础网络支撑服务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明确数据中心不得自建网络提供通信设施服务或公共数据传送业务,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依据《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数据中心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若无建设网络设施相关基础电信业务牌照,不得自建基础网络提供通信设施服务或公共数据传送业务,必须租用获得相应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宽带接入资源。

六、关于政策引导鼓励使用云服务的建议

您提出的鼓励行业机关带头使用云服务、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建议,与国发5号文、《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的相关要求是一致的。近年来,为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们一是研究出台了《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鼓励地方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大利用云计算服务的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云计算发展环境。二是将政府带头使用云服务作为创建数据中心示范基地的引导指标,推动行政机关带头使用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三是大力推动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建设。支持大连市等地方主管部门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软件企业积极发展各类SaaS服务,推动云计算骨干企业建设产业生态体系,提升用户使用云计算的意识和信心。

下一步,我们一是将通过开展国家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创建,引导地方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上云,逐步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数量。二是将围绕贯彻落实《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深化应用,支持地方主管部门联合云计算骨干企业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数据共享和开放步伐,培育更加丰富的信息便民服务,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关于您提出的建立数据中心建设准入机制的建议,我们前期曾进行过研究,考虑到该做法可能涉及新增行政审批,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政府简政放权的形势下,操作难度较大,因此我们考虑主要通过示范引导等方式,推动数据中心合理布局、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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