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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20急救更加规范了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3-12-27 09:34:03

“人们期待已久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终于在11月29日正式颁布,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无疑给‘120'急救工作送来了加快发展‘尚方宝剑’,全国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好做了,聊城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将更顺畅了。”12月25日,聊城市120指挥中心主任赵本起高兴地告诉笔者。

新出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是我国针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定出台的第一部规章,共6章,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机构设置、执业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在聊城市120指挥中心的网页上,首页右边最上方显示的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刚刚颁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解读,自《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颁布后,该指挥中心主任赵本起上班就学习,就研究,逐句逐字;下班逢人便宣传,逢人便解读,详详细细。这位履职伊始就把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重大责任担在肩上、放在心里,不断为营造一个有利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良好社会环境、引起全社会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关注与重视而奔走呼号。

赵本起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今后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定义和*质,并从加强行业管理、注重规划、因地制宜、加强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将医疗救护员纳入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以缓解急救专业人员紧缺的问题;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一步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提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五不准”,即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即将实施是一个历史契机,也给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市卫生局”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全力打造冀鲁豫三省医疗卫生高地“的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卫生局和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支持帮助,在我们已经进行多次围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开展的相关培训的基础上,近期,我们还将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知识竞赛,使我们的调度和救护人员对《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和法规更加明了,使我中心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上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为构建和谐聊城,打造幸福聊城,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面对未来,赵本起言语之间透着坚定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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