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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进城买房补贴及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12-08 06:02:03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山东省近年来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及创业,自2016年5月至今,山东省政府就出台了数项措施,补贴农民进城买房,并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

1,农民进城买房补贴最高10%

5月19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于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补偿,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2,农民进城买房可享税费优惠

《意见》指出,我省将提高城乡居民购房愿望和支付能力,扩大房地产需求,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

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率,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允许企业、个人均按5%下限缴费,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贷款,3个月以上即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3,农民进城买城贷款担保费用由市县财政承担

《意见》指出,山东省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民安家贷”业务,农民进城买房贷款担保费用由市县财政承担。

4,推出“集体成员资格证”制度和“转移备案证书”制度,保证农民权益

9月份,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完全打消农民进城顾虑,首次建立了进城落户农民的“集体成员资格证”制度和“转移备案证书”制度,明确进城落户农民凭此证件继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农民进城落户后,继续享有农业补贴、农机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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