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这些风险就不要做担保了 担保责任须知
不明白这些风险就不要做担保了 担保责任须知
担保有风险,担保需谨慎。担保之前先来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风险吧!
一、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
(一)主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签保证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主合同能够顺利的执行,若主合同本身因为某些原因,没有成立或尚未生效,那么作为从属的保证合同自然无效。
(二)主合同有效,但保证人资格不具备。法律明文规定以下身份的人不能作为但保人,即使签订但保合同也是无效的:
1.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担保人。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提供的担保,非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则担保不生效力。
6.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则担保合同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有效。
(三)但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中有两方合伙,欺诈另一方的,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无效。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合同,都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否则无效。
二、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根据保证方式不同,一般保证人和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
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
I 相关 / Other
做了担保人后却无力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的种类关于担保分为好多种类,看看具体的有哪些种类吧,种类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和联系呢?一、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券 ...
明白这些法律知识减少担保人的风险 担保人风险降低的方法担保并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替被人担保的。面对担保一定要慎之又慎。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担保的责任吧!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 ...
手机丢失引发欠款22万元 丢失手机的风险事情的经过还得要从这个事情说起,因为丢失一个手机而引发的高额欠款事件。具体看看详情吧。大连用户刘女士在西班牙将手机丢失,并在国外产生高额欠费22万余元。丢手机欠22万 ...
债券债务转让有风险 转让债券债务需谨慎债券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以及他的法律风险你知道多少啊?了解这些就可以让你的债券债务风险减少很多。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浏览一下吧! 一、债权债务转让注意事项 (一)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