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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独生子女房产继承问题 你可能还不知道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23 09:07:16

法律法规网消息 现实生活中兄弟之间争房产已经不是稀奇的事了,可是独生子女也不能全额继承了,你可能还不知道,一起来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独生子女为何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这也就表明,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子女是不能一个人继承父母的全额财产的。

举个例子。假设A名下有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A不幸去世,那么属于A的一半房产就要由A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为什么相关机构不能配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

很多人会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大半辈子而攒下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给自己的自女呢?其实这个理由很简单,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 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点击屏幕上方头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三、子女继承房产应该怎么做?

其实最简单的当然是遗嘱了,如果父母生前已经留下了遗嘱,房产归谁所有,当然简单很多。但是如果没有遗嘱该怎么办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点击屏幕上方头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继承权公证书”在子女享受继承权的时候尤为重要,换句话说,如果你只有遗嘱而没有继承权公证书,你同样不能继承房产。另外,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继承人一定要带着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和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自到房管局办理。

四、无遗嘱公证,独生子女如何获全额房产?

一般情况下,其他亲友不会去争独生子女父母的房产。但如果房产所有人去世,独生子女想要办理房产继承即过户房产的时候,就必须去找对该房产有继承权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当然,还可以通过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 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独生子女无法拥有父母房产 原来继承这么难

虽然目前国家开放二胎生育政策,但80后和90后中,独生子女的人数仍然占有相当比重。在大多数人印象中,独生子女继承父母财产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远非这么简单。

房产继承

案例:

李小姐父母2016年先后过世,本是独生子女的她心想继承家里的房产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却被公证处的人告知,要先把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证。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凑齐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李小姐一下子就懵了。

据介绍,李小姐家里的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母过世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想着这房子肯定该是唯一的女儿了,哪知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到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她办过户手续。李小姐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然而,到了公证处,又遇到要求找全亲戚的麻烦,李小姐感觉继承之路遥遥无期。

办理遗产继承为何如此麻烦,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李小姐能够证明她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即可,其实难就难在这。办理这类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等基层组织)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死亡时间、地点,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的证明)。因此,李小姐应当补充提供能够证明其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另外,司法部已于2016年7月5日废止了关于继承房产必须办理强制公证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具体要看各地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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