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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不离婚情况下 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25 08:46:32

法律法规网消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会支持吗,如何解释的?

我们家里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我丈夫,经济大权也一直是他掌管。前不久,我父亲患上了早期癌症,只要治疗及时是可以治愈的,但需要大笔的医疗费用,而我父亲无法拿出那么大笔的费用,我跟我丈夫商量,能否拿笔钱治疗我父亲的病,但我丈夫断然反对,他认为这是一个无底洞、不值得。请问我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能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夫妻双方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丧失时,才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分割财产(离婚分割财产协议的效力)时,房产的归属和分割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纠纷,很多人都以为结婚后买的房子都是夫妻共有的(拓展阅读: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但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不一定的。下面由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原则

法院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并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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