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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签订的忠实义务协议有效吗 受法律保护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29 11:03:04

法律法规网消息 夫妻在结婚之前签的忠实义务协议,不得有婚外情,否则净身出户,这协议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依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的协议。所以法院一般的处理原则如下:

1、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对夫妻双方签订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者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除《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对此诉讼请求不予处理。现看《婚姻法》第46条: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换言之,即使夫妻之间定有忠实协议,其中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如发现一方有夫妻不忠行为,该不忠行为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时,在离婚时,违反协议一方“净身出户”或不分任何共同财产,在过程中,该协议的关于财产的约定也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强调一点,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不可等同于偶然的婚外情或婚外**行为。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分割财产(离婚分割财产协议的效力)时,房产的归属和分割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纠纷,很多人都以为结婚后买的房子都是夫妻共有的(拓展阅读: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但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不一定的。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原则

法院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并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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