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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过官司 应当如何聘请律师?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31 08:15:39

法律法规网消息 生活中总希望自己顺顺利利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每个人不可能一帆风顺,都会遇到些不公平的事,如何聘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请律师打官司,那么我们该如何聘请律师呢?子啊聘请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我们应当学会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对自己造成时间、精力上的浪费。

第一点、聘请律师一定要及时,在的确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要抓紧时间找对律师,不能犹豫不决。

很多人往往觉得请律师不急,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及早聘请律师,律师才能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去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有些当事人经常在面对问题的时候犹豫不决,或者存在侥幸心理,等到事态恶化之后,关键证据被破坏或者已经不具备效力,那受到影响的是当事人自己,而且很多案件都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当事人不了解这一点,常常会吃大亏。

第二点、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律师在哪些方面具有长期经验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律师有专职、兼职、特邀三种,委托人要查看律师执业证有没有经过年检注册,最好留存一份复印件,以备在律师有不法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不管是自己点名,还是别人介绍,当事人应当前往正规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委托手续。

第三点、签署规范完善的委托协议

当事人要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应包括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费用、工作要求、赔偿责任、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权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

一般代理是指仅代理一般的诉讼权利,如起诉、应诉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辩论权等;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与实体权紧密联系的诉讼权利代理,如承认、放弃、变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诉等。

因此,当事人在填写《委托授权书》时,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注意写清代理权限。在授予代理人有上述特别授权的事项时,应当写明每项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以防止代理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点、警惕“三包”律师

目前有的律师为揽案源而违反职业道德,不负责任地向当事人承诺“三包”(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打官司本身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负。当事人应当警惕这样的“拍胸脯”律师,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官司的“工夫”应放在调查取证上。如有需要,当事人可与代理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

第五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对于律师提供的代理意见或工作情况,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或有关代理工作报告,而不仅限于口头说明。对于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不按委托协议办事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要求其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聘请律师一定要注意以上问题,以免出现聘请的律师不认真负责或没有足够的能力承办您委托的事项等情况,造成您时间、精力的不必要浪费。

如何有效聘请一名好的律师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港片中的法官律师题材的电视剧,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官司中能够聘请到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律师,然而对与律师距离很远的我们来说,怎样才能在自己遇到麻烦的时候有效的聘请一名好的律师呢?

首先,不能相信喜欢顺着你说话的律师

我们都知道忠言逆耳,但是大多数人却都喜欢听顺耳的话,然而在挑选律师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可以轻信总是说话让你很舒服的律师。有些律师在和当事人沟通的时候喜欢“仗义执言”,对当事人遇到事情发表同情心,以此来获得当事人的好感。如果您觉得这样的律师有帮助于你,或者觉得这样的律师水平高,于是跟他一条心,那么你便大错特错了,因为法律不是靠着同情心来审判的,审判官也不会对这种同情有什么感受。

真正合格的律师应当是针对案子本身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帮助当事人找出能够说服法官的部分,同时律师也会指出当事人本身存在的问题,而不会一味的顺着当事人。

其次,不能够相信喜欢找茬式的解释法律条款的律师

有一些律师喜欢独辟蹊径的解释法律条款,在跟当事人沟通的时候不按照正常思路来说明,而是“创新式”向当事人介绍,律师本人还会洋洋得意的觉得自己发现了新大陆,认为自己很有本事。

面对这样的律师的时候千万不能误以为他很有水平,尤其是一些触犯了法律条款的当事人,不要以为律师跟你说了一些“找茬”的条款解释,就可以让你逃避一些问题,法律是不允许这样的。

这类喜欢独辟蹊径的律师往往在庭审时遭到法官仲裁员的痛斥。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所以,律师不是发明家,不能骑着思想的野马,肆意解释法条、合同条款,当事人自己脑子要清醒,别被这样的律师忽悠了。

再次,在于律师沟通的时候不能有隐瞒,更加不能撒谎,要全面、准确地向律师讲述案件的背景情况,不论是有任何尴尬情况。

有的当事人不向律师讲实话,以为这样让律师相信他的官司能赢,律师就会信心满满地去打赢官司。殊不知,你骗了自己的律师,但你骗不了法官仲裁员,律师说了不算。蒙在鼓里的律师会在庭上被对方打个埋伏,法官仲裁员也会误以为律师在撒谎,最后倒霉的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就好比去医院看病,患者如果向医生隐瞒病情,让医生觉得自己的病好治,那会是什么结果?

最后,不能相信喜欢“打包票”的律师,这样是不现实的,冷静稳妥的律师才算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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