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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加油卡骗局 揭秘诈骗手段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31 08:23:51

法律法规网消息 年关将至,骗子越来越多,诈骗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让我们防不胜防,我们要有诈骗意识,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揭秘诈骗手段!

充值加油卡能返利!轻松诈骗数亿元

前段时间,一种自诩“最佳赚钱方案”、“躺着也能赚钱”的模式在微信朋友圈等疯传。具体来看,这种骗局是通过一款叫做“爱生活”的APP进行。其所谓的赚钱模式堪称简单粗暴:只要首次向自己的中石油、中石化加油卡中充值3000元油费,再花98元认购一个二维码,即可成为VIP会员。然后再推荐一个客户成功充值3000元油费,并认购一个二维码,即可每天获得16元的补贴,一年下来累计达到5840多元。如果二级代理、三级代理成功充值3000元油费和认购一个二维码,那么上线每天还能获得2元补贴。

也就是说,自己先充值并成为会员就可以发展下线,并能够从下线那里得到提成。只要发展一个下线,就能获得近一倍的回报,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而这种模式很明显就是一种传销而已。事实也的确如此,很多人自己充值并再注册账号当下线,或者鼓动亲朋好友去注册,结果全都栽进去了。

最后的结果大快人心,警方根据线报趁这家公司的高层在酒店召开年会时,对其进行了一锅端。经过初步调查,涉案金额超过了两亿元!人们投入的钱自然也就打了水漂。

老骗局新玩法披上APP外衣迷惑大众

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这样的传销模式简直就像是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一眼就能看破,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上当?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很多人太想一夜模式,太想“躺着赚钱”,结果被蒙骗。如果稍微对传销的特点有一些了解,一般就不会掉进坑里。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之所以很多人被充值加油卡返利的骗局欺骗,关键还在于这是老骗局有了新玩法。相比过去控制人身自由,以洗脑、强制等手段进行传销的老骗局,充值加油卡返利的骗局披上了APP的外衣,将自己包装地与大众日常使用的APP类似,从外表根本看不出行骗的蛛丝马迹。

不管是出于对APP习惯**的盲目信任,还是“拜服”在移动互联网这一光环下,这一骗局显然是利用了很多人认知上的盲区。其实与前些年流行的移动互联网域名、搜索关键词骗局类似,都是利用大众对互联网的不了解和信任进行诈骗。再加上暴富、从众等心理,骗局自然会一再得手。

捂好钱袋子!别信天上掉馅饼

事实上,如果能稍微注意一下互联网上与之相关的动态消息就能发现这种骗局存在的漏洞。比如中石化网上营业厅在近年来发布多个公告和声明,明确表示未与一些公司进行任何方式的合作,甚至还表示,“因从非正规渠道购卡或充值所造成的损失,中国石化一律不负责。敬请客户警惕网络金融风险,谨防上当受骗。”戳穿充值加油卡返利的骗局辣么简单,怎么还有那么多人盲目相信并一头扎进去呢?

虽然互联网的出现让每一个人都能搜索、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信息,认知的广度前所未有地变大,但各种骗局却依然横行,手法没变,只是外包装换一下还是能骗到很多人。其实这也表明互联网并不是万能的,它其实也在加剧信息的不对称**,让骗子的手段愈发高超,骗局的花样也愈来愈多。

要想真正不被骗,就谨记一句话:别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捂好钱袋子,别作暴富的美梦,踏踏实实用劳动去赚钱,比啥都强!唔,偶尔也能买张彩票瞎乐一下。

借款时需注意这几种情形 否则法院不支持

借款应当注意什么?很多人可能想到的是要写借条,或者说借条内容要留意,其实要告诉你,需要注意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种情形,希望大家在借款时能够注意,避免法院不支持。

案例一:夏天以1分的利息向银行借款50万元,秋天知道夏天从银行贷款事宜后,要求夏天以5分的利息将该贷款又转贷给秋天。请问该借款是否合法?

本案中夏天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又高利息转贷给秋天,并且秋天知道夏天从银行借款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该借款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案例二:刘大脑袋向山庄的员工集资100万元,后刘大脑袋以月利息五分的利息又转贷给赵玉田用于花卉种植,赵玉田知道刘大脑袋是集资取得的资金,问赵玉田与刘大脑袋之间的借贷是否合法?

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因此,该借款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例三:东邪和吸毒在桃花岛赌牌,南帝负责放债,有一年桃花盛开的时候,他们又在赌牌,东邪输了二十两银子,身无分文了,南帝又借给东邪五十两银子,不一会又输个精光。华山论剑后,南帝去找东邪索要借款50两银子,问如果是当代中国,他们的债务法律能否支持?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因此,南帝与东邪的借贷不会得到支持,南帝明知东邪借款用于赌博,依然借钱,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不予支持。

案例四:陆涛与夏林于2012年认识并成为男女朋友,2016年,陆涛认为双方**格不合,提出分手,夏林认为分手可以,但陆涛必须支付给我分手费(青春损失费)20万元,陆涛为了摆脱夏林的纠缠,于是给夏林写了一份借条,今欠夏林青春损失费20万元,欠款人陆涛。后夏林拿此欠条起诉陆涛,问青春损失费法院能否支持?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因此会导致合同无效,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下列行为会导致合同无效:

(1)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关系等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精神损失费”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形成的债务;

(2)因赌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为形成的债务;

(3)因托人情、找关系等请托行为形成的债务;

(4)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所形成的债务;

(5)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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