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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的女学生 揭露丑恶嘴脸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2 09:30:28

法律法规网消息 高价请家教没想到引狼入室,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这种人简直就是畜生,揭露他的丑恶嘴脸!

今年39岁的邹明武,曾被评为“一级教师”。其在为受害者小娜(化名)辅导功课期间,先后四次强行与小娜发生**关系,并多次强行亲吻、抚摸,进行**。

法院一审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邹明武一直不认罪,他认为自己与小娜是“师生恋”关系。

不知道邹明武究竟凭哪些细节认定他与小娜是“师生恋”关系:反抗不够彻底,所以被视为“半推半就”?

第一次发生关系后没有立即告发,意味着默许了后续的行为?

围观者切不可陷入这样的逻辑陷阱。因为这些都是流氓逻辑,对弱小的受害者无限苛责,却会为强大的作恶者摘脱责任。

而关于邹明武是否构成强奸罪,法院审理认为,邹明武虽称与小娜是师生间的暧昧关系,但二人微信聊天内容不涉及任何情感话题或暧昧语句;小娜曾多次跟父母提出要更换家教,又主动提出安装监控,后告知父母被强奸和**。

事实上,师生恋往往从一开始就处于权力不对等的状态。许多学校明令禁止师生恋,正是因为即使当时学生真的认为你情我愿,也有很大的不自知的被操控成分。而强奸犯嘴里的“师生恋”,不过是遮丑的幌子。因为保持与学生的情感、身体界限,本来就是为人师长者的起码义务。

■对话

女孩已接受心理辅导

在宣判结束后,经过同意,记者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小娜和她的父母进行了简短采访。

记者: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你有不规矩的举动?

小娜:大概是从2016年三四月份的时候。

记者:他是直接有所行动,还是之前就流露过不轨的意思?

小娜:他本来就是我学校的数学老师,在学校时候没感觉他有异常,之前也没看出他有不轨意思。

记者:为什么要求在家里安上摄像头?

小娜:之前我和爸妈暗示过这件事,但他们没有太在意,后来我说的一次比一次严重,他们才装的。

记者:补课给了他多少钱?

父母:每次我们都是预付,一次给他银行卡里打1万。他给小娜补过14个月的课,我们先后给了他16万。

记者:对于判决结果怎么看?

父母: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记者:小娜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父母:女儿接受了心理辅导,现在情绪各方面还算稳定,学业也没有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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