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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可以起诉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2 14:59:45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离婚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已经协商好,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孙子女是否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你好,我有个爷爷今年79岁了,以前看病什么的还有吃喝都是我花的钱,去年我姑姑车祸死亡给我爷爷留了两万快钱,我爷答应结婚给我的配送了,现在他反悔想要回去还可以吗

律师解答:

您好!(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在孙子女有赡养能力,且祖父母无人赡养或虽有赡养人但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孙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如果您爷爷还没把钱给您,他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已经把钱给您,他主张要回,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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