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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离婚后房子归谁所有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9 08:37:38

法律法规网消息 大家应该都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属于婚前财产,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归哪一方?

问: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答:《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问: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答:《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问:协议离婚后反悔,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答:《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后才生效。没有协议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对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车祸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车祸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肇事人支付的生活补助费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即个人财产。

法律之所以规定加害人必须赔偿受害人生活补助费,就是为了保障今后基本生活的需要。

既然是个人财产和“养命钱”,另一方在离婚时就无权主张分割。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原则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伤赔偿款,都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而要是夫妻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也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就车祸赔偿来说,也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是不能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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