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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坠亡辟谣   警方已介入调查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8-12 14:15:32

法律法规网消息     近日有人传言,一女子在浦东机场坠亡。到底怎么回事?到底是真是假?警方已介入调查,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8月11日下午起,微信群中流传一女子因代购被处罚后在浦东机场跳楼坠亡并配发截图及照片。

经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核查,8月9日凌晨,一女子在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出发层翻越栏杆跳楼坠亡。死者吴某8月8日搭乘MU588航班(纽约至上海浦东)抵沪,无托运行李,随身携带一挎包(内有钱包一个,手机一部,护照一本),其抵沪后乘坐一酒店班车前往入住。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吴某试图打开车门下车,行为举止异常。车辆抵达酒店后,吴某又提出不入住该酒店并要求返回,酒店工作人员遂将吴某送回浦东机场。随后,吴某在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出发层翻越栏杆跳楼坠亡。

据了解,吴某19年前前往美国生活,此次为其第一次回国。浦东机场海关旅检处证实,当日并无查扣吴某行李及其他物品等情况。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又出事了!欢乐岛游客坠亡 一女子玩“空中飞人”时发生意外

自有大型游乐设施以来,国内外发生的大型游乐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屡见不鲜。

据安徽网报道,5月30日11时前后,合肥市繁华大道合肥欢乐岛内发生一起悲剧。据游客称,一名20多岁的女游客在体验园区内滑索游乐项目时发生意外,从数米高的半空中坠落,辖区120急救人员和警方赶到后,确认该女游客死亡。目前,辖区警方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已介入事件调查。

那么事故一旦发生,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侵权责任法》来讲,游乐场负有安保义务,如果游乐场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少大型游乐场所会为游客代为购买公共责任险或意外险(包含于票价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后,侵权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旦确有证据证明因设施自身问题,或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事故,游乐场应该赔偿全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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