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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地起矛盾,一气剪葡萄

作者:肖建宏、史品丽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7-05-08 17:05:12

因调换土地事宜与人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已经70岁的老妪苏某珍竟然用剪刀毁坏了他人种植的葡萄,结果触犯了刑律,不但赔偿了经济损失,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5月4日,宾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乔甸镇杨保村委会杨保街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苏某珍之子杜某与本村村民段某富、段某能两户为便于农业生产,口头协议调换土地,并协议段某富支付给杜某补偿费用1300元,各自经营管理调换后的土地。被告人苏某珍知道调换土地的情况后,与段某富产生矛盾。2017年1月20日,被告人苏美珍为泄愤,持剪刀破坏段春富耕种管理的河湾田0.85亩4年树龄的“红提”葡萄新芽孢枝条822株。经鉴定,段某富被破坏的“红提”葡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180元。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苏某珍与被害人段某富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12180元,段某富对苏某珍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珍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故意损毁他人种植的葡萄,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2180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段某富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庭以被告人苏美珍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为更好的教育村民,宾川法院和宾川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村干部30余人到庭旁听,当地的群众400余人也来到庭审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生动的法制教育。

(作者单位:宾川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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