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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平: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中的法官官德建设 [生活]

作者:小柯 来源:网络 2017-05-26 10:17:16

一是个人道德。个人道德是人类个体在*格、气质等方面形成的综合特征,是内在的,自律的道德。笔者认为,法官的个人道德包括同于普通公民的道德层面和异于一般人的道德层面,也就是上文所述司法伦理的底位和高位层面。法谚有云:法官是最接近于神的职业。公众对法官角*具有超凡的期待,在社会公众眼里担当公平正义化身的法官理应坚守比普通人更为严格的道德标准。法官的个人道德或者个人主观因素对司法过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官的判决是法官解释、适用法律,进行法律推理所表现出来的结果,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往往受到“个*”的影响,这种不确定的个*往往受到法官个人成长环境、法律素养、伦理价值观以及思维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法官的个人道德,除应具备常人所具备的道德意识水平之外,还应具备作为法官所具备的特殊道德品质和气质,其核心是对自由、公平、秩序等权利价值的追求,其表现形式则是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即刚正不阿、宽和、内省、笃行、克制、慎独、廉洁等处事方式及庄重、谦和、克制、严谨等个*品质。法官应当拥有坚定信仰和超凡脱俗的人格力量,成为清正廉明、品行高尚的社会道德典范。

二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应该包含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两个方面,是外在的、他律的道德。

从专业素养上看,法官应当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和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丰富经验,具有确保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审判权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从道德素养上看,对于法官这个职业,社会对其有与其审判职责相匹配的道德要求,并由法律形式予以规范,赋予国家强制力监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确定了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法官法》第3条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官法》第7条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惜守职业道德;(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法官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应把二者结合起来。一方面,法官具备卓越的个人道德品质,就会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另一方面,法官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会反过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和锤炼法官的个人品质,严格的职业规范督促其培养起满足公正行使审判权所需要的法官个人道德修养。

二、加强法官官德建设是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

中国古代治国理政以德才为标准,历代王朝承袭并发展孔子以来“为政以德”与“为官以德”为核心的传统德治理论体系,并用立法的形式将其内容予以规范,使其成为贯穿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治国方略,也是传统吏治的统治方式和基本准则。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郑重地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

治国需治吏,治吏需以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准则》和《条例》,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改革法官选任制度,确保品行端正的优秀法律人才成为法官人选;要推进法院人员的职业化建设,努力提升法官职业素养。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是手执天平,捍卫人民权利,鞭笞丑恶的法理守卫者,是正义的化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也指出,人民法院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人民法院的判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新时期我们必须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中加强法官官德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

三、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中应着重加强哪些方面的法官官德建设?

一是坚定法律信仰,忠诚于宪法法律。判决是法官适用法律裁判纠纷的结果,法官首先必须坚定对法律的信仰。一方面要坚定对法律的自由、平等、公正、秩序等本身价值的信仰;另一方面要忠诚于宪法和法律,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二是坚持审判中立,公正司法。把心放在中间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待,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多发,人们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其心灵深处更渴望得到公平、公正地善待,把心放在中间是法官的法律之道,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公平之道。亚里士多德曾将法官喻为公正的化身,认为“公正是法官的首要品质”。法官执掌正义天平,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处于中立裁判者位置,应始终保持其中立*,排除私心杂念,刚正不阿,不偏不倚,忠于事实法律,规范自由裁量,确保权力合法正当地行使,绝不徇私枉法,才能保证审判的公正,才能树立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否则,将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人民法官作为矛盾和纠纷的裁判者,在审理案件时,要用发散思维定势,要准确把握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内涵,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纠纷,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民满意。人民法官进行司法服务时应耐心、细心、用心,坚持人民群众权利优先,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四是秉持良知和理*办案,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良知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本原,司法良知也是司法公正的人格基础,正如美国法学家斯坦因所言:“良知不是法律,而是自我立法,是人的本*的自我立法。人的本*便是对自己的一个律法,这律法为人的本*之律法这一事实,就是强制人去服从这律法的义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秉持良知和理*,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把法理、情理和道理和谐统一起来,换位思考,把自己放在原告、被告的位置上去思考,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用内心的良知敦促法官自觉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廉洁自律,恪守本分。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底线,行为廉洁则是法官道德自觉的外在表现。公生明,廉生威,法官接受当事人一次宴请,就失去一份威信;破一次法律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取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法官是否清正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法官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李克强总理说,“为官发财应两道”,坚守在法官岗位上,就必须淡泊名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作为一名法官,唯有清白做人,才能使直接处于最中央,使法律的天平不致发生倾斜,才能承担守护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才能“其身正,不令而行”。法官无论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还是在日常言行中都应接受司法职业道德他律,在纷繁妖娆的物质世界里,法官需要坚守岗位职责的定力,保持内心的平静,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办案,努力用手中的法槌敲奏出和谐正义的法治乐章,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

六是拥有高度的集体职业尊荣感,自觉维护法官整体形象。尊荣感是法官对法官职业发自内心尊敬产生的。生活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网中,法官面对形形**的纷扰与诱惑,自我认知也容易陷入混乱。法官职业尊荣感的缺失是个别法官走上贪污腐败、懒散违纪的重要原因,如2013年上海高院法官“招**门”事件迅速急剧引发了广大民众对社会道德滑坡、法官道德失范的担忧与质疑,从而对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法官只有对职业拥有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和认同感,才会时刻自我约束自己的言行,不给法官的荣誉抹黑,自觉维护法官这个群体的崇高形象,使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和法官的道德自觉形成良*互动,共同推进法治的发展。

四、推进司改进程中如何加强法官官德建设?

强化法官官德建设,不仅需要法院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努力,还需要法官自身的道德修养提高,以及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与支持。

一是完善法官道德立法,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中建立和完善法官官德建设的制度规范。一是落实法官选任制度的改革。在法官选任过程中,要德才并重考察,注重法官人选的道德品质考察,确保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优秀法律人才成为法官人选;二是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法官心灵中各种奋发向上的积极因素,坚定正确职业道德信念。将法官道德纳入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法官等级晋升、择优遴选,以及退出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法官在职教育培训机制。以实际司法需求为导向,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文化修养、法律素养,道德素养,坚持法官审判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素养的同步提高,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道德水平;四是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发挥法院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要明确院、庭长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管理职责。院庭领导要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理论学习,锤炼良好品质,加强道德自觉,培养良好情操,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优良品德去影响和激励法官,带动和促进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全面发展。五是加强法院自身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始终保持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加强模范法官人物事件的宣传和学习教育活动,如大力宣传如钟江武、张虎等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向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使广**官见贤思齐,引导法官争当改革促进派、发展的实干家、稳定的维护者,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

二是法官要加强自身道德素养和专业素养的提高。一方面,法官需不断提升、更新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并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在实务中升华,增强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办铁案、办人民满意的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法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觉悟,提高职业认同感,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树立大局意识,自觉约束和克制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维护法官这个群体的崇高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把法官的个人理想与奋斗融入整个法官群体理想和奋斗之中去。

三是加强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鼓励和欢迎全社会对法官官德的监督,争取党委、政府、人民团体以及全社会对法官官德建设的支持。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院和法官工作的公开度,传播法官正能量,提升法官整体形象,加强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形成社会信任与法官自律的良*互动,共同推动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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