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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东龙:严以用权 做公正、廉洁、为民的好法官 [生活]

作者:晶晶 来源:网络 2017-05-26 10:17:16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更是当下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法官实现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思想路径和工作方法,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人之道与干事之责。作为法院院长,如何做到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法官新形象,我个人认为宜从如下六个方面着力。

一、严以用权,必须坚持严以修身

公正司法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公正是一个个案件通过法官的裁判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内心的确信和评价而积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作为一名法官,特别是作为法院院长,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情况复杂、诱惑多多、挑战严峻的极端环境下,能不能挺直腰杆,站稳身子,完全依赖和决定于个人的修为,即看是否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是否有不畏邪恶和抵御金钱、美*诱惑的免疫力,是否有不屈不挠、刚正不阿、捍卫公平正义的意志力。法官严以修身是全方位、立体的,包括政治信念、道德品质、操守人格、司法能力的提升。法官修身,必须把讲政治、明纪律、守规则作为自己做事和做人的基本要求,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把握鲜明的政治观点,遵守严格的政治纪律,这样才能做到五个自觉和七个不搞: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自觉遵循组织程序,自觉服从组织决定,自觉管好自己的手和口,不谋取私利。不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不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不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不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不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也只有做到了五个自觉和七个不搞,才能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永葆一个合格党员的勃勃生机,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如果修身不足,就难以坚定中国特*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二、严以用权,必须坚持用权为民

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既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对法院院长来说,要充分认识到,自己首先是一名法官,手握生、杀、予、夺的审判权力,其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司法裁判权事关重大,它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此,法官更要坚持用权为民,既要自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裁判权,把裁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胸怀公正,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又要充分认识到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做到民有所呼,法院必有所应,时时处处做到三为民:1.情为民所系。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要切实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真正把群众的诉讼官司装在心里,把审判执行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2.权为民所用。法官是干部,更是人民公仆,就要以民为本、恪尽职守、权为民用,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掌权必须为民的观念,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执法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已之私。3.利为民所谋。为民谋利,造福百姓,作为人民法官,要从本职工作出发,为群众脚踏实地办实事,千方百计办好事,尽力而为解难事,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把对法律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末,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不搞脱离实际的坐堂问案,不搞虚报浮夸的审判质效指标,多做夯基础、利长远、惠群众的实事,扎实深入地做好各项审判与执行工作。

三、严以用权,必须要有敬畏之心

著名诗人、作家臧克家在其著名诗作《烙印》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万支暗箭,埋伏在你的周边,侍候你一千次小心里的一次不检点。要使自己全部行为中没有一次不检点,就必须心有敬畏。因为只有心有敬畏,才能做到行有所止。对法官来说,只有心有敬畏,畏权力、畏法纪、畏群众,才能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严以律己,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对法官来说,不仅要心有敬畏,更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及案件执行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的行为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公正廉洁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公正廉洁

当下,司法不廉洁是影响我国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有言道: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请你吃饭、送你钱物,而后就会提出一些不情之请。如果法官接受了当事人的请吃、请玩和钱物,就会做出违背原则和法纪的事情,让法官蒙羞,给法院抹黑。法官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如果法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可能被金钱所惑、美*所诱、名利所累,甚至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其后果必然是无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响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此,法官必须做到三个对得起:1.对得起党的培养。每一位法官都是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一步一个脚印成长起来的,走入人民法官行列不容易。要学会感恩,带着感恩的心加倍努力工作,为当事人依法、依情、依理审理每一件案件,力争办成铁案,让党和人民放心。2.对得起胸前的天平。法官手中掌握着生杀大权,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给的,要为党和人民办事,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明辨是非,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不管什么糖衣炮弹都击倒不了自己,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刚正不阿,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信赖的人、同事下属敬佩信服的人、亲人好友引以为荣的人、回顾人生问心无愧的人。3.对得起家人的期盼。每一位法官都有长辈,或有配偶子女,或有兄弟姐妹,不要为了私利,丧失了自己的前途,最后搞得父母伤心,自己痛心,儿女担心,亲戚忧心,一家不得安宁。

五、严以用权,必须勇于主动担当

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对问题对工作敢于担当,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而言,要有宽阔的胸襟。敢于担当,既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常言道,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学识、才华、能力固然重要,但责任心更重要。责任不仅仅体现在大事上,更体现在一件件的小事上。正如邹碧华同志所说,很多案件在法院是小案子,在百姓家中是大事情,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作为法院院长,不但要在法院队伍发展、班子集体议事决策上敢于担当负责,同时,作为法官队伍的领头人,还要对自己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每一次答疑解惑负责,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件纠纷负责。只有心怀担当、胸怀责任,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敬畏法律,敬畏

六、严以用权,必须广泛接受监督

监督是防火墙、是杀毒软件、是民意通道,是对领导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有的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平时脱离监督、抵制监督。因此,对法官来说,特别是法院院长,一定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一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要深刻理解和践行党纪严于国法的从严治党要求,主动用党纪约束自己的用权行为乃至日常行为,主动用党*克服人*中的负面因素,在讲规矩守纪律中严以用权。同时还要真诚接受组织和党内同志的监督和批评,察纳逆耳忠言,及时改正提高。二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加强与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三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切实做到三个确保:搭建诉讼平台,确保访有其应;细化服务措施,确保询有其径;打通监督环节,确保督有其效,有效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四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通过采取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支持。五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扎实推进公开司法,实现阳光审判;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廉政谈话、案件评查、述职述廉等方法进行案件质量和法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坚决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接受请托、影响和干扰他人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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