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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伟:严以用权 方有法治 [说法]

作者:小柯 来源:网络 2017-05-27 14:33:48

“当前,我们的司法环境还不够理想,打招呼、找关系等干扰和阻碍法官办案的现象还比较多,一些法官不敢顶住压力,不敢表明态度,导致案件久审不判,久拖不执,甚至出现了一些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群众反映很大。”张经伟说,严以用权要体现在司法的规范上。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在关键时刻要硬得起,挺得住,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就应该做“战士”而不做“绅士”,敢于亮剑、敢于站出来说话。今年全市法院开展的清理积案活动,要求在年底前实现积案为零的目标,就是向不敢办案的不良现象挑战,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积案已经化解了75.6%,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好评。

“人治的长久浸*和法治的理念落后,使得老百姓普遍存在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对严肃执法没有正确的理解,对没有满足自己利益的裁判,不停地申诉上访,甚至组织人员闹访,抗拒执行,个别不法分子借机炒作,从中获利。这些事例时有耳闻,严重挫伤了干群关系,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张经伟认为,严以用权还要体现在司法的严肃上。广**官要敢于严肃执法,对无理缠诉、闹访的及时依法处理,不无原则地迁就,对组织闹事的不法分子坚决绳子以法,决不让其逍遥法外。只有严肃执法,才能形成遵法、守法的氛围,才能使人民法院的裁判得到尊重和执行。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员实行公开曝光,在电视、报纸、网络和繁华地段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774人次,有167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兑现了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决定拘留81人次,有5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处刑罚,树立了司法威信。

尊重司法、尊重法官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标准。由于我国的法律还很不完善,法治还很不成熟,很多人对法院缺乏应有的尊重和理解,一些当事人败诉后将风险转嫁给法院,动不动就威胁、侮辱法官,甚至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和语言威胁,利用网络造谣中伤,给法官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很多法官因此不愿到一线去办案。张经伟表示,严以用权更要体现在司法的权威上。前不久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有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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