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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南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说法]

作者:伊文 来源:网络 2017-05-27 14:33:48

权力为什么不能滥用?因为权乃国之重器。古训讲“国之重器不可示人”。所谓重器是指受到重视和尊崇之物,如我们国家博物馆的司母戊大方鼎,是商周时期的祭祀礼器,保佑国家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这个古训局限于人们当时的认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国之重器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政治法律制度等属于上层建筑领域范畴的东西也成为了国之重器,比如宪法,就是典型的国家重器。古训有其历史局限*,但它告诫我们的用权要谨慎则仍有现实意义。为什么?这是由权力的来源决定的。

权力从哪里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源于所有国民个人权力的让渡,就是说所有的国民把自己权力的一部分让渡出来,再让国家机关将这些权力集中起来,由国家公职人员代为行使。所以,国家公职人员所行使的权力不是某一个人的,而是全体人民的。如我们行使的司法权,是某一个人的吗?不是,是我们整个国家全体国民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是现代的政治理念,也是宪法的明文规定。我国宪法总纲有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是国家根本**,是我们国家最大的重器。

权力应该怎样行使?我讲三点体会。

首先,严守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关键。大家想一想,利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牟利,会不会为国家制度所允许?会不会为社会道德观念所包容?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任何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手上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可以说人人都有权力。我作为院长有权力,普通审判执行人员同样也有权力,这个不难理解。单位的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等等,这是院长的权力;证据的分析取舍,事实的综合认定,案件*质的甄别,判决结论的确定,这是法官的权力。你能说你没有权力吗?如果你在撰写案件审理报告时存有私心,将关键的地方进行删改,那案件*质不就完全改变了吗?国家公职人员,人人手中都有权力,并非言过其实。那么,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纪律规矩、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行为守则。这些规矩、守则就是权力应该如何运行的轨迹和所要遵循的模式,司法更是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每一个腐败案件曝光之后,经常有长篇累牍的文章剖析为什么会这样那样?分析起来原因可能有很多,但不守规矩是根本问题。视法律规矩如无物,焉能不腐?这样的事例很容易找到,人们心里也都很明白,但有些人就是商妇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重蹈覆辙,复为后人所哀。因此,大家现在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抓住严守规矩这个关键,我也是如此。

其次,用权的时候不能有私心杂念。这也不难理解,尤其是在位高权重的时候。如果你在用权的时候将个人的升迁荣辱,七大姑八大姨的利益得失,全都萦绕心头,权力运行的轨迹必然发生偏差,偏离正道,自己能办到的搭车办了,办不到的,想方设法与别人进行利益交换。那些“权爹”“权妈”闹的丑闻,不就是这样吗?用权的时候要警惕权力这把“双刃剑”。用权是好事但也能变成坏事,用权能造福于民但也能祸害民众。私心横陈,伤人伤己。历史上多少弄权人最后败亡于用权不慎,现实中不少高官毁于滥用职权。我不想讲太多的大道理,就讲讲我自己多年以来的做法。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就走上了领导岗位,到现在已有二十年了,无论是在处级岗位还是厅级岗位,手上都握有一定的权力,从过去的财权、事权到现在的财权、事权和人事权。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些权力怎么使用,我起很大的决定作用,想要为家人做一点点事情,为亲戚朋友谋一点私利不是没有机会,也不是没可能。但我回忆、梳理了一下,可以堂堂正正地讲,第一,我从来没有利用职权谋私。我的亲友全在农村,包括我的弟弟妹妹,他们读书不多,为他们谋取一官半职那不可能,但为他们找一个较体面能养家糊口的事做完全有可能。我大弟弟是做工程项目的,为他找一两个能赚三五十万元的工程完全没问题,但是我从来就没有为他介绍过一个工程,也从来没有帮他找过一个项目。我小弟弟喜欢开小车,希望我给他找个单位开车。给他找一个临时*的司机岗位,对我来讲根本就不成一个事,但我不仅没有把他带到邵阳来,而且根本就没给他在机关单位找这样的差事,让他自己去外面打工,找到什么事就干什么事。当然,我这种做法,如果用现代许多人的思维去作另一种解读,如六亲不认或者是没有能耐,我也无话可说,因为社会上流行这种价值观、是非观。是非由人评说!说我不讲亲情也好,说我无能也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没有利用职权谋私。我这么做,是因为没有机会谋私利吗?不是的。在省高院刑庭做庭长的时候,处理的案子很多,签发的判决书更多,在处理很多案子的时候真有机会。第二,我从来没有利用职权谋利,也就是收黑钱。我需不需要钱,我家里需不需要钱?我老家在农村,亲友们都很不富裕,我自己也就这几千块钱的工资,钱并不多。从需要的角度来讲,肯定是需要的,但是我从没有在用权时动这方面的心思。第三,在用权的时候始终秉持敬畏之心。刚才我讲了,财权、事权、人事权我都有过,而且正在有。过去在省院刑庭和审监庭,尽管只是法院的一个部门,但也是有一点钱的,现在中院这么大一个机关就更有钱了,一年开支数千万啊!但我从没插手过财务后勤,因为上面要求一把手不直接管财,自己也怕用权不慎。我从来没有折腾过人,不论是对同事还是对当事人。比如说有当事人来找我,我能够一句话给他说清楚的,绝不东说一句西说一句,而是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能够今天给他做完的,绝不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我说了什么时候接待他,绝不会食言。在任何情况下我都是将心比心,防止别人说闲话,败坏自己和单位名声,防人之口甚于防川。我为什么会这样做?除了国家的培养、组织的教育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对我影响至深,那就是我的老父亲。我小时候在农村生活,那个时候农村很苦,大家的日子过得都差不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没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那时上面经常会有一点救济、补助,偶尔也有招兵、招干,甚至是推荐上大学的好事降临,这都是牵涉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好事也是难事,不是人人都有份,按说幸运应降临到最符合条件者身上,但往往有个别的基层干部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父亲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对于叫花子烤火尽往自己身边扒之类的行为非常地鄙视,正是他那种对以权谋私的鄙视神情让我一辈子忘记不了!参加工作后,我在用权的时候,经常会想起我父亲,想起他对假公济私的愤恨,这个时候即使有私心杂念也会抑制起来,把自己的私心压下去,不去做让人看不起的事情,不做让人戳脊梁的事情。那种鄙视也可以说是人民群众心底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恨,这种恨如只在一个人心里存在算不了什么,也不会影响大局,但是一旦很多人的那种恨聚集在一起,那就会形成一种巨大的负能量,到一定时候甚至可以叫江山改变颜*。党内的许多有识之士曾发出过这样的警告。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也并不少见,陈胜吴广不就是利用了社会不公大众苦秦揭竿而起吗?苏联这么庞大的国家联盟不就是因老百姓对权贵腐败的痛恨爆发而轰然倒塌了吗?罗马尼亚前总统齐奥塞斯库最终被砍头,也不正是因为这样吗?群众对滥用权力的那种恨一旦聚集成一种能量,是非常可怕的。因此,我们要赢得民心,用权的时候不能够有任何的私心杂念。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对权力有敬畏之心,尊敬它,因为权力是人民的;畏惧它,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一个人时刻地敬畏天地,敬畏权力,敬畏法则,对权力的行使自然就会严格,也就能够做到严以用权。

最后,行使权力要时刻秉持一颗责任之心。权力也是一种责任,要负责任,既要防止滥用职权,又要防止用权懈怠,刚才好多同志都讲到了这一点。比如你对办理的案件要负责任,这既是对证据负责,对事实负责,也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你的饭碗负责。一个案件到你手里,摆在那不闻不问,当事人问起来就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那就叫不负责任。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似是而非,也叫不负责任。一个事情一旦做起来就不要一拖再拖,更不能不了了之,而是要有头有尾,善始善终,这才是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工作几十年了,我对自己过手的每一件事情、过眼的每一项工作,都慎之又慎,晚上十一二点甚至睡觉了,都在回想工作,如所签发的文件,有时突然想起来某个地方可能没有注意到,就会马上跑到办公室去翻看。我在刑庭工作了二十多年,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礼拜天,至少要加一天班,在晚上十一点以前很少回过家。为什么这样?也就是心里的那份责任。

最近,经各级批准,我随湖南法院培训团到美国学习了二十天,有感于美国法律的严格,规则的明确,老百姓尤其是公务人员守规矩的认真,决不容许用权任*,不论公权还是私权,我想我们更应该这样,要严以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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