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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水平:用法治思维引领改革前行 [说法]

作者:花火 来源:网络 2017-05-27 14:33:49

一、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法治思维是一种发展思维。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法治建设的车轮只会前进,不会退步。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从这一目标定位出发,司法体制改革只会越改越好,我们用法治思维看待改革,就会对改革有理*的认识,对改革充满自信,也会认识到在改革试点工作面前,我们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

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与程序思维。规则与程序是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保障,规则必须按法定程序执行,程序必须遵循法定规则运行。法治思维强调宪法法律至上,要求有事首先想到法,解决问题根本依靠法。我们以法治思维来看待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深刻意识到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改革试点必须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各项改革都应以合法*为前提,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无论是谋划改革思路、设计改革方案,还是制定改革举措,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

二、以法治思维引导改革进程

以法治思维为引领,是构建改革与法治的良*互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义所在。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敬畏之心,在工作实践中努力以法治思维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们的改革事业。

法是一种符合正义标准和客观规律的行为规则,没有法治保障的改革如同脱轨的火车,可能“欲速则不达”,最终可能不是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却可能以改革之名破坏改革事业。故此,对于当前我们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必须要把改革的“速度”和“力度”与民众的可理解程度、社会秩序的可承受度、我们法院自身的可承受度结合起来,把改革的路径和手段与法治的限度和底线结合起来。

三、以法治思维汇聚改革力量

习总书记强调:“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改革的根本力量在于群众。在推进改革试点中,我们要根据群众需要,既立足当前,坚持从现在抓起,从急需要改的事项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统筹谋划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因素,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改革的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更多实惠。要注重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强大正能量。

改革能否达到预期,打好人才基石是关键。要摸好队伍底子,根据人才特点,建立不同岗位的人才发展计划和岗位与能力相适应的用人机制。把人才考准考实,使能做事、会做事、愿做事的人有充分的施展才华舞台,让不能做事、不会做事、不愿做事的人没有位置和空间。要不断探索各类人才选拔的新形式新方法,提高人才选拔的民主化程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使各类人才用当其时、人尽其才。

四、以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

法治思维之于改革,不仅是规范和控制,而且也有积极的引领和保障。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为确保司法公正,对外去地方化,对内去行政化,这难免不触动部门或个人利益,必将打破固化了的利益格局,这是一个“破”的过程,困难必将不断;同时改革也是一个“立”的过程,这个“破”与“立”的过程,不能靠个别干部“拍脑袋”说了算,也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是要在决策机制上充分体现法治精神,符合法律规定,符合中央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法治思维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思维,而创新又是破解改革难题的有效利器。改革创新之路布满荆棘、充满挑战,需要消除干部群众中存在的“不想改、不敢改、不愿改”的思想顾虑,更需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我们要求用法治思维鼓励和推动创新,就是要积极寻求各种方式方法,护改革者涉过险滩,鼓励排头兵、先行者担当起改革先锋的责任,最终通过创新化解阻力,消除“顽疾”,为改革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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