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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部 2015-10-29 11:25:08

文件名称:科技部火炬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15-10-29

实施时间:2015-10-29

有两年以上从事信息系统开发、运维或者管理工作经验。年龄32周岁以下。有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cn)和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火炬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5年11月16 日前将该表格附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成就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火炬中心邮箱,邮箱地址:rensc2@chinatorch.gov.cn。若无电子版,可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火炬中心401室,邮编:100045。
(三)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地点和时间。
(四)统一考试
1、考试由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初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复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2、初试(笔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结合岗位适用情况按1:20比例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初试,参加初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地点届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
3、复试(面试)
在初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1:5比例择优参加复试,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复试时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和考试地点届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确定考察人选
对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组织考察人员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科技部和火炬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时限要求填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将适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8656326,88656325 卢京芬 王茜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火炬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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