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工商总局行政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GX2016089-XZXY-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磊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883375、838833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联系方式:章凯,0755-862347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磊,0755-83883375、83883322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6089-XZXY-002)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方的委托,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期
1
2016-2017年度信息智能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1项
服务范围:保障7个重点子系统和13个一般子系统正常运行
1年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必须在深圳地区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常驻技术服务力量。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在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设部门颁发的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
3、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在深圳地区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常驻技术服务力量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在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复印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1、2、5项资料原件查验;以上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2016年5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6年5月13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负责解释。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联系人:章凯
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石磊先生
电话:0755-83883375、83883322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3、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必须在深圳地区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常驻技术服务力量。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在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5:06至2016年05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