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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38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部 2016-07-14 14:45:05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38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刘文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质检总局,现答复如下。

品牌建设作为参与全球农业竞争的国家战略,已成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品牌化发展的精神,把品牌建设作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挖掘农业品牌的文化价值,加快培育特色突出、类型多样、核心竞争力强的农业品牌。

一、谋划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安排。2014年农业部发布《中国农产品品牌发展研究报告》,剖析农产品品牌发展现状及问题,借鉴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国际经验,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的制度设计。2016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专门提到“大力推动品牌建设。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并明确了部门分工,加大了对农业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提出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3项重大工程,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搭建品牌交流推介平台,举办品牌相关活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简称“农交会”)是农业部唯一主办的大型农业行业盛会,已成功举办十三届,在推动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农交会加快品牌化发展,从参展企业和产品把关、重大品牌活动组织、完善参展产品评选等方面发挥农交会品牌宣传推介平台作用。评选农交会参展产品金奖。2015年第十三届农交会共颁发德青源、北大荒等273个产品金奖。通过参展产品评选,充分发挥农交会影响力与传播力,彰显品牌价值,增强品牌公信力。开展有影响力的50个区域公用品牌评选。2015年第十三届农交会上,评选发布具有影响力的柑橘、苹果、梨、桃、葡萄5大类50个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地方政府重视区域公用品牌塑造与培育,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品牌经营与传播,促成地方品牌形成合力,打造强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举办2015品牌农业论坛。以品牌创新、变革推动产业发展为主题,邀请行业专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分享品牌创建培育经验,传播先进发展模式和品牌推进策略。通过举办专题活动,借助农交会的影响力搭建起品牌建设交流平台,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创建农业品牌的能力。农业部部属单位立足职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推出形式多样的品牌宣传推介活动,从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引领品牌发展方向。2015年和2016年,农业部部属单位发起了全国百家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活动,在全国4000多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一村一品”村镇中评选出100家合作社和100个初级农产品品牌,引导合作社从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内涵挖掘、品牌形象塑造等方面抓好品牌建设。2015年,农业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中国水产品品牌大会、中国苹果品牌大会等活动,推广业内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农业管理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的品牌建设能力,从整体上提升了相关产业的品牌建设水平。

三、发展龙头企业,加大对品牌农业的扶持力度。为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高产高效绿色农业,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高产高效创建以县为实施主体,采取自主自愿申报,省根据创建任务采取公开方式科学确定项目县。具体实施范围、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考核验收等要求由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省可根据创建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支持发展绿色高产高效农业。同时,为有效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推动作用,实现精准开发、规模开发,扶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各地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扶持、连续扶持。

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大力提升农业企业农产品商标注册、运用、管理能力。降低商标申请费。自2013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纸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赛由每件1000元降低至800元,2015年10月15日再次降低至600元。商标注册申请费的降低,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申请商标的积极性,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帮扶作用更为明显。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商标出质、出资,提升企业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能力。工商总局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佑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注册商作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08年至2015年共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4590件,帮助企业商资约1924亿元;其中,2015年度办理的商标质权登记申请、融资金额分别比2008年度增长887.4%和390%。强化行政指导,服务农业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服务职责,以品牌指导站等为载体,为企业提供规范化的商标品牌指导服务。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形成了以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生产为核心,生产、加工、物流等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推广订单农业,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县“若羌红枣”种植面积超过20万亩,在地理标志产业的强势拉动下,该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01年的2216元增加到2014年的1, 65万元,连续6年位居西部十二省区市首位。

四、加大市场执法力度,维护品牌形象和利益。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 1万件,办结I7万件,案值7. 4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22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8件,案值1. 2亿元。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果。先后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行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逼制了市场上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假冒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保护工作。为了保护农产品商标的信誉和质量,遏制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滥用等透法行力对农产品品牌的负面影响,工商总局集中全系统力量,依法查处并曝光侵犯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专用权案件,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行为,印发了《关于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截至目前,共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13303次,指导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9933次,立案查处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117件,案值111. 428万元。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工商总局与37个部门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现对工商和其他部门监管领域内失信企业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惩戒。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衔接机制顺利运行。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加强与质检、食药、工信等部门的衔接和配合,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合行动,形成打击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质检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都将化肥、农药等作为重点产品,重点打击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等违法行为。2016年,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继续以化肥、农药、农机和农膜为重点产品,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开展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截至4月15日,全国质检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7050人次,进入乡村23469个,进入农户46521个,抽检样品8979批次。查办农资案件554起,货值72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减少农业生产损失2034万元。下一步,质检部门将继续以化肥、农药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五、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撑农业品牌发展。自2011年起,农业部与相关地方政府共同启动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专业市场,截至目前,已经建设了洛川苹果、牡丹江木耳、舟山水产、赣南脐橙、重庆生猪、斗南花卉、眉县狝猴桃、荆州水产、定西马铃薯9个全国农产品专业市场,今年计划启动信阳茶叶、大连水产、彭州蔬菜和长白山人参4个全国性专业市场,逐步形成与优势产业相配套的现代流通设施,带动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品和产业影响力;此外,2013年-2016年,农业部安排600万支持河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重庆以及海南7个省30个田头市场在在集散、商品化处理和信息化服务等功能设施的建设。

引进和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农产品期货市场对于拓展农产品交易渠道、降低农产品市场风险、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中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了涵盖粮棉油糖四大系列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正处在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之中。目前,郑州和大连两家商品交易所已上市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豆粕等期货品种。农产品期货市场价格正逐渐成为重要的市场指导价格,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农业部将配合证监会等部门,加快期货品种创设,加强期货知识培训,完善期货市场风险控制体系,服务引导生产者通过期货市场有效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为支持期货市场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财政部实施了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包括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处置问题期货公司风险;对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缴纳的期货保障基金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部分,允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和除;研究支持境内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等。财政部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好现有财政政策,并配合有关方面不断研究完善期货市场监管、风险控制等政策措施,促进农产品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品牌发展相关精神,深入研究、持续推进,推动完善品牌发展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品牌发展政策体系,谋划品牌的顶层设计,夯实品牌建设基础,构建品牌营销服务体系,深入挖掘农业品牌的文化价值。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全国百家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等工作为抓手,促进农业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010-59193279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农业部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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