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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35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部 2016-08-24 14:15:07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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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及严惩违规销售转基因种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农业转基因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能产生风险,因此,需要对转基因技术与产品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价和有效监管,趋利避害,防范风险。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权威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导性文件和标准,包括《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原则》《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评估准则》《重组DNA微生物食品安全评估准则》《重组DNA动物食品安全评估准则》等,这些指南和标准是全球公认的评价准则,确立了对转基因产品食用的毒性、致敏性、致畸性,以及对转基因作物基因漂移、遗传稳定性、生存竞争能力、生物多样性等环境生态影响的评价原则和方法,确保了通过安全评价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世界各主要国家参照这些标准制定了本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管理体系。从1996年转基因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以来,全世界28个国家累计种植了300亿亩转基因作物,65个国家和地区几十亿人吃过转基因食品,未发生一例被科学证实的安全问题。

国际社会对于转基因的安全性是有权威结论的。欧盟委员会历时25年,组织500多个独立科学团体参与130多个科研项目,得出的结论是“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并不比传统育种技术危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尚未显示转基因食品批准国的广大民众使用转基因食品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任何影响”。2016年5月,美国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和医学院历时2年研究、分析30年来900项基因工程技术研究资料,联合发布报告:“没有发现确凿证据表明目前商业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与传统方法培育的作物在健康风险方面之间存在差异,没有发现任何疾病与食用转基因食品之间存在关联,没有发现确定性因果关系证据表明转基因作物会造成环境问题”。最近,110位诺贝尔奖得主联名签署公开信,要求绿色和平组织停止反对转基因,尤其是组织反对“黄金大米”的活动。

二、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监管严格

农业部高度重视转基因的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转基因工作的战略部署,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严格监管。一是专题研究和部署转基因监管工作。农业部每年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案,强化属地化管理和研发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突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把研发试验关、品种审定关、生产流通关,有效防范转基因育种材料和转基因种子非法扩散。2016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转基因农作物监管的通知》,有效指导和部署了今年的转基因监管工作。二是加强联合督导。农业部门内部形成多单位联合工作机制,在春耕备耕、秋收冬种、购种销种关键时节,对制种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近年发现有问题及被举报的种子企业、经营门店和乡村经销点全覆盖抽检,重点市县分组包片,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落地。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局面。三是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种植、经营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总的看来,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对于个别地区存在违法零星种植的情况,我们予以严厉打击。湖北曾发生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现象,湖北农业厅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铲除了非法种植的水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近年监测中,湖北基本上没有发现转基因水稻种植。2015年通过省部联动,在新疆、甘肃、海南销毁了1100多亩违法转基因玉米。2016年以来,辽宁省农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坚决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公开了3起转基因玉米种子违法案件,查明了转基因玉米种子的来源,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严惩。经过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公开曝光,有效遏制了转基因作物违规种植。

三、转基因农作物产业化循序渐进

推进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慎重推广、确保安全”的工作要求。一是坚持科学评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用严格的程序、严谨的试验、详实的数据,确保获得安全证书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二是坚持分步推进,综合评估科学、经济、贸易、社会和文化等因素,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步骤推进产业应用。三是坚持产业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瓶颈问题,针对抗病抗虫、节水抗旱、高产优质等农业需求,培育一批有应用前景的新品种。

目前我国批准发放了转基因棉花、番木瓜、水稻、玉米等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以及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进口安全证书。但商业化种植的只有转基因棉花和番木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督管理。加强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种植行为,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保障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感谢您对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关注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6年8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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