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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发改委 2016-09-02 10:15:09

文件名称:关于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编号:发改基础[2016]175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沙埕湾跨海

公路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755号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发改交通〔2016〕4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提高南北沿海运输大通道服务水平,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联系,同意建设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

二、路线起自福鼎市佳阳乡双华村(浙闽界),接在建的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浙江段,于竹澳跨越沙埕湾,止于店下镇洋中村,接已建成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福鼎段,全长约20.5公里,其中沙埕湾跨海特大桥长约2公里。全线在佳阳、店下、坑门里3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佳阳、店下两条互通连接线共计约13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和桥梁宽度(不含布索区)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沙埕湾跨海特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沙埕湾特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函水〔2014〕124号)执行,桥梁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49.95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1.34亿元(静态投资约为38.83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8.97亿元,宁德市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8亿元,共计16.97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41%;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做好桥梁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等研究。

(二)深化沙埕湾跨海特大桥桥跨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案比选。

(三)结合交通量分析预测和区域路网规划等,深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界面划分。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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