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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2017年泰国亚洲 食品博览会并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商务部 2017-02-20 11:02:41

文件名称:关于组团参加2017年泰国亚洲 食品博览会并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区及相关企业:

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进一步融合,为引导企业进一步抢抓机遇,巩固并开拓亚洲市场,按照《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度重点国际展会活动的有关通知》(陕商发〔2017〕7号)精神,现我厅拟组织我省企业赴泰国参展,同期还将统一组团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开展经贸活动。

活动分为参展团和经贸代表团,参展团主要在曼谷参加泰国亚洲食品博览会;经贸代表团除参加泰国食品展外,并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团有关情况及要求

(一)展会概况

1.名称:泰国国际食品泰国亚洲食品博览会

2.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4日

3.地点:泰国曼谷IMpACT展览中心

4.展会简介:由德国科隆展览集团创始于200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三届,2016年博览会吸引了1675家企业参展,再次创造博览会展商数量新纪录。作为东南亚食品和饮料的中心贸易平台,参加泰国亚洲食品博览会的观众的国际性逐年提高。中国企业数量为100家左右,贸易观众数量达到35000人次,其中27931人次来自泰国本地,7274人次来自海外。该展会展期5天,前三天为专业观众开放日,后两天为公众开放日,展商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加专业日阶段或全部5天展期。

5.展品范围

健康食品、调味品、水果和蔬菜、食品添加剂、新鲜或速冻食品、海产品、奶油制品、肉制品、面包及烘烤食品、奶制品、点心、饮料、食品原材料、零食等。食品加工机器、包装技术、饮料技术、冷冻技术及食品研发及相关处理技术。

6.展位费用

标准摊位30800元(3×3=9平方米,双开口摊位加收10%);注册费用2000元/每家。

(二)参展要求及政策支持

1.参展企业及人员要求:各类涉及食品业务的经贸公司、生产企业,至少派两人参展。

2.展出形式:以实物为主,辅以图片、模型、样本、简介、展板、音像、灯箱等,语言文字以英语为主。

3.我厅将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和限额内展品运输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二、经贸代表团有关情况及安排

(一)经贸活动安排

1.组织我省有外向型需求的企业参加,了解学习展会情况,展会期间与泰国相关贸易机构、企业开展贸易对接,寻找合作商机。

2.赴马来西亚与相关贸易机构、企业开展贸易促进活动。

3.赴印度尼西亚与相关贸易机构、企业开展贸易促进活动。

(二)经贸代表团组团说明

1.参团企业及人员:相关贸易及生产企业人员,参展企业也可另派员参加,人数不限。

2.由我厅承担经贸代表团在境外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公共费用参团人员费用自理。

三、说明事项

(一)我厅负责办理出国企业境外邀请函,委托陕西省商务服务中心组织企业参展,并进行境外经贸促进活动的具体策划和实施。

(二)参展参团人员具体费用根据组团情况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组展工作,将展位预定表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

(四)联系方式

1.省商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曾谦

电话:63913885

E—mail:121613430@qq.com

2.省商务厅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029—63913910

E—mail:263376143@qq.com

附件:1.2017年第十四届泰国国际食品泰国亚洲食品博览会

参展申请表

2.人员报名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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