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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税局关于做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2016-06-13 10:26:34

文件名称:[上海]市地税局关于做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地税函〔2016〕3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地税函〔2016〕37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推进工作安排,本市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将于2016年7月1日优化升级。自2016年7月申报期起,本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将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代扣代缴和申报个人所得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经过优化升级,除保留原有申报功能外,还整合了个体工商户替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替投资人、合伙企业替合伙人代为办理申报个人所得税功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现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样式开发。2016年7月1日起,本市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纸质申报表样式同步更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工作成功完成,请各分局依照以下工作要求做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工作:

一、按照本市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推进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二、充分运用网站、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等现有渠道资源,针对不同纳税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工作。特别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开展重点辅导,确保企业申报人员知晓调整内容,掌握客户端使用方法。

三、重点宣传辅导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后个人所得税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方式和扣款方式的变化。

四、依照市局下发的相关宣传手册、填报口径等开展宣传辅导工作,确保口径一致。

各分局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优化升级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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