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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8-09-25 08:42:33

文件名称: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价检〔2018〕3号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健康平稳的价格秩序迎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国市监明电〔2018〕3号)要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群众过好两节,是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作为,不断增强对改革的获得感的重要体现。各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本市物价运行总体平稳,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供应充裕,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中秋、国庆来临,节日消费需求集中释放,是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出现价格违法行为的多发期。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树立底线思维,加强民生重点价格领域的监管,周密部署节日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纠纷,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二、加强重点领域检查,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一)加强景区、住宿等旅游价格监管

景区门票价格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高度重视,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要对照本市降价景区名单和已出台的降价政策、旅游节期间的优惠政策等,对景区门票价格集中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查处国有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强制代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应予以曝光。

要结合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价格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对酒店旅馆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况、明码标价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餐饮、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加大对景区内及周边旅游特产商店、餐饮一条街等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店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节庆商品等商业零售价格监管

民生无小事,各区要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月饼、酒类等节庆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要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方法,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住房租赁和房地产领域价格监管

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价格行为,严厉整治房租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哄抬房租,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四)加强交通运输和生活服务业价格监管

要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密切关注家电维修、家政、餐饮、洗车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化解价格矛盾。

三、高度重视应急监管,积极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

各区要切实提高敏锐性和敏感度,高度重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前夕与节假日叠加形成的市场价格监管压力,进一步健全节日期间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要借助12358价格监管平台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做到监管精准定位、举报实时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专项整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突发事件举报要规范答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价格举报投诉及时妥善办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小纠纷变为大事件。统筹安排应急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对于市场价格异动和重大突发性价格事件,及时上报市价检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节价格秩序良好

各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周密制定两节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完善应急机制,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市场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要做好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快速回应社会关切。要依法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良商家和价格违法经营者,营造诚信兴商氛围,确保节日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上海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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