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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管贵在作风强——上海专员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佚名 来源:财政部 2017-06-09 12:16:09

文件名称: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管贵在作风强——上海专员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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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专员办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办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狠抓作风、严明纪律,为全面推进专员办业务转型营造了风清气正、勤政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办党组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年度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制定《上海专员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强调落实实事求是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原则,加强党内作风建设。二是配齐监督检查机构。配齐本办纪检组、机关纪委和支部纪检员等纪检干部队伍,形成党组、党委、党支部“3级党建主体”和党组纪检组、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员“党建纪检监督主体”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机关党建内控与责任体系和组织架构。

二、全面自查自纠

一是组织全面自查。2016年初由办班子成员带队,成立党务党建、资产财务、业务行权用权等6个自查工作组,组织3轮次全面清理自查,重点对部巡视组和内审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参照中央巡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全身扫描,对三级党组织开展党内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各项措施进行对照检查、整改纠偏。二是开展财经纪律自查自纠。逐条、逐项检查严格预算管理、严肃预算执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强化内控监督等方面情况,梳理公务差旅费和公务卡报销流程,强制公务卡结算;强调节能、节水、节电、节电要求,实行“随手关、保安查”双保险机制,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注重教育预防

一是将纠正“四风”作为全办重要工作内容。办党组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时,都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列为主要内容。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持续传导压力。二是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引导全办党员带头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结合机关实际,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机关文化建设为重点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党员干部勇于实践,勇于创新。三是结合创文工作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结合创建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编发《财政部驻上海专员办创建“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知识手册》,倡导“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文化。组织集体观看廉政宣传片,并进行集体研讨,强化作风意识。四是加强反面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支部为单位,利用组织生活及时对部里和专员办系统党员违反党纪、违纪案件、超标准住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吸取教训、引发警醒。五是做好重要节点提醒。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专项通知,设定严守底线、树立家风、抵制浪费、反对“四风”等要求,明确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等9个严禁。六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办纪检组组长每年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2次以上的集体廉政谈话,还对本办重要岗位人员、干部外出执行工作任务、群众集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个别廉政谈话。

四、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的专项实施办法。制定《上海专员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从改进作风、改进会风、改进文风、厉行节约、严格纪律、监督考核等六个方面入手,并细化为二十项具体措施落地,机关党委负责监督执行。二是成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专员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并完善系列纪检制度。制定并执行《执行公务“十个不准”》《上海专员办赴外省市执行公务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上海专员办廉政联络员制度》《财政部上海专员办廉政巡查和回访办法》《财政部上海专员办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财政部上海专员办廉政建设综合考核表》等制度规定,对作风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措施》,形成选人用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肃执纪等9个方面38条到具体事、具体人、有时间节点、有次数要求的主体责任。例如,“党组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要3次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

五、狠抓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做到把勤俭节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理性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并做好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严格执行党的“四项纪律”,严守廉政准则和《财政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各项禁止性规定。二是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监管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深化中央在沪行政和参公单位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核查工作成果,对违反起规定的单位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该做法得到了财政部相关司局的充分肯定。这是将开展财政监督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的新尝试并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查摆和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书,订立整改责任状,建立整改时间表,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形成真抓实干、服务财政大局的良好风气。

六、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专员办日常运转的每一个环节。认真落实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定点饭店等有关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数量和标准;加强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节假日封存等方面的严格管理,不存在超标准配车和装修车等现象;不存在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的情况,全办干部继续坚持在办公面积较为局促的环境下高效工作。二是全办领导干部、干部逐级签订“廉政责任状”和“承诺书”。定期召开党建会,对任务下达实行清单制,细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的机制,实施痕迹化管理,对学习教育、支部组织生活等定期组织监督抽查、委员互查。

七、组织考核报告

一是认真落实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与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各级党组织在总结年度工作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及对党组织的监督检查,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二是设立异地临时党支部,加强监督自律。坚持在一线工作现场全程设立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开展廉政巡查,事前廉政宣讲、事后做好廉政回访等,确保一线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就监督到哪里。三是办领导加强一线提醒,纪检组长参会议事。办领导经常到检查现场加强廉政事项提醒,并组织完成事后廉政回访。纪检组长认真履职,参加与干部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事项、办内重大政策执行、财政预算监管重要工作等方面的会议,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和科学决策。四是按时报送廉政纪律情况。按时向驻部纪检组上报《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向上海市机关工委报告《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信息》和《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件情况月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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