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山西地方法规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工作谈判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政府网 2017-06-23 15:25:18

文件名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工作谈判公告

文件编号:晋华奥特政采10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对“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工作”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晋华奥特政采<2017>101号

二、项目名称:

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工作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一

采购内容: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试点工作

数量:1

单位:次

2.范围包括:了解和总结全国至少10个省份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经验、做法和模式;以《山西农村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基础,参考省外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深度参与指导晋源区、泽州县、代县、右玉县等4个县区的农村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工作;在各试点县区分别选择若干个典型村庄进行实地调查,详细掌握各试点县闲置凋敝宅基地基本情况;对试点县区农村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潜力进行测算;针对各试点县不同的情况,提出至少6种盘活利用模式;协助试点县区建立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密切跟踪各试点县区运行状况,及时总结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困难,提出指导性建议和解决办法;撰写出农村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调研报告、研究报告、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起草《山西省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办法》建议稿。

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

4.预算价:4000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实施操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承担过县级矿业用地改革方案的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增减挂钩方案;

7.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直贸易大楼648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价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报价截止前一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6)有效期内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本次谈判要求报价人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资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直贸易大楼446室)

采购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会议。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3号

联系人:和女士

联系电话:0351-6168891

代理机构: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直贸易大楼648室

联系人:狄女士

联系电话:0351-6583878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